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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图书馆、非遗展示馆公益性岗位招聘2018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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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府办字〔2018〕151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图书

馆、非遗展示馆公益性岗位招聘2018年

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婺源县图书馆、非遗展示馆公益性岗位招聘2018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婺源县图书馆、非遗展示馆公益性岗位招聘

2018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与水平,现就做好我县图书馆、非遗展示馆公益性岗位招聘2018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婺源县图书馆、非遗展示馆公益性岗位招聘2018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招聘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吕  

常务副组长: 江细兰

  长:程顺英  张松柏

     员:王群英  揭凌峰  王惊雷  程永强  程达信

  查志鹏  王涛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揭凌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8个岗位,其中:县图书馆4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4个(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的2018年应届离校未就业,且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我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为我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我县户籍)

(二)招聘要求

1.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文化工作;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见岗位设置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在婺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xwy.gov.cn/)、中国婺源网(http://www.chinawuyuan.com)等媒体发布。

(二)现场报名、审核

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携带有关材料到县文广新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审核确认。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

2.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右上角);

3.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过程始终。

(三)考试

1.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岗位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则直接进入考核。

2.报名人数大于计划招聘岗位数,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

3.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见招聘岗位表相应岗位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9月27日在县文广新局办公室领取)。

4.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何一项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核

(一)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成绩相同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学历高低、所从事工作相近专业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已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在婺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中国婺源网上进行公布。

(二)体检由县文广新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行负担。

(三)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婺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中国婺源网上公示一周,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六、劳动合同签订

经体检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招聘程序后,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

七、聘用待遇

(一)工资待遇为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其中县级就业补助资金每月补助70%,1029元;用人单位每月负担30%,441元),如省政府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

(二)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八、补贴政策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对聘用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聘的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原则上不高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一致,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社会保险补贴。对聘用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聘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一致,最长不超过三年。

九、资金安排和拨付

(一)资金安排。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从县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申请和拨付。按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社〔2017〕15号)规定,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发)后补”的办法。由用人单位按季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汇总名单(附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上季度为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工资的月工资表、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缴纳有关社会保险的单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格招聘标准,规范录用程序。要加强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不得突破和扩大范围;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杜绝简化程序、暗箱操作、人情聘用,确保人员符合资格条件和岗位需要。

(三)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管理制度。各相关单位要建立专项监督检查制度,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联合财政、文化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两馆”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设空岗、挂空名、他人替岗、人岗分离,特别是“只领钱、不上岗”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对因不按政策规定执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予以问责。

十一、其他

(一)此次招聘相关工作安排均在婺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中国婺源网站公告,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缺考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方案由婺源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1.婺源县图书馆、非遗展示馆公益性岗位招聘2018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岗位表.docx       

2.婺源县图书馆、非遗展示馆公益性岗位招聘2018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3.婺源县图书馆、非遗展示馆公益性岗位招聘2018年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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