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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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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个周期的县级妇女发展规划,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全县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婺源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主要目标完成良好。截至2020年底,县级人大代表女性占比31.58%县级政协委员女性占比23.16%,均高于上届,实现了逐步提高的目标;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100%,实现了配备率增长的目标。孕产妇死亡率为0低于全省孕产妇系统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目标值;女性专业人才占比稳步提高性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大幅增加,女性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文化娱乐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合法权益保护更趋完善。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我县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群体之间妇女发展存在差距。性别歧视陋习不同程度存在。法律上的男女平等与事实平等还有差距。妇女发展平台需更多元。妇女管理水平有待全面提升。社会保障仍需均等。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使命艰巨、任重道远。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婺源产业能级跃升、城乡品质跃升、民生福祉跃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县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建设中国最美乡村、勇当绿色崛起先锋”战略定位,聚焦打造国际乡村度假旅居目的地、全国乡村振兴先行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全国平安建设样板区奋斗目标,加快推进与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相适应、与自身发展形势相匹配、与人民愿望相契合的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婺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均离不开我县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与贡献。我们必须抓住这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我县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团结引领妇女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上饶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结合我县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划

由于文件过长,请点此下载文件:婺府发[2022]5号(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婺源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婺源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规划解读:解读《婺源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婺源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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