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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阳镇2016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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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

2016,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积极配合协调组织财政收入,依法理财,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通过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各项目标,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全镇财政总收入完成1395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74.7万元,比上年增长2.76%。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430.9万元,占财政总收入完成数的17.4%,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649.6万元,增加了211.1%;地税部门完成11521.5万元,占财政总收入完成数的82.6%,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274.9万元,减少了10.0%。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5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978.3万元,减少8.5%

财政总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2614.8万元,比上年增长289.3%

企业所得税完成2175.6万元,比上年增长11%

个人所得税完成924.5万元,比上年增长11%

营业税完成1762.9万元,比上年减少57.8%

土地增值税完成802.5万元,比上年增长40.6%

土地使用税完成271.7万元,比上年增长33.9%

契税完成2122.4万元,比上年增长25%

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完成651.4万元,比上年增长8.8%

耕地占用税完成2626.3万元, 比上年减少8.4%

2016年全镇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数3645.88万元(不含教育经育),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2.81%

一般预算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954.57万元,比上年减少33.52%

文化体育与传媒18.07万元,比上年减少8.6%

社会保障和就业405.54万元,比上年增长6.27%

医疗卫生94.94万元,比上年减少44.31%

节能环保23.67万元,比上年减少34.63%

城乡社区服务242.33万元,比上年减少61.79%

农村水利事业1879.16万元,比上年增长35.08%

交通运输27.6万元,比上年减少63.14%

2、完善“一卡通”社会化发放,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到户入折

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2016年全镇发放惠农资金合计1537.2万元,较上年增长7.7%。其中:良种补贴7.8万元,农业支持地力补贴260.4万元,退耕还林补、公益林补助等计159.4万元;水库移民扶助79万元;移民建房61.6孤万元;儿基本生活补9.1万元;高考入学资助、高中生助学金、寄宿生补助等计88.5万元;计生奖励23.7万元;农村低保271.8万元;五保户补助29.7万元;老村干部补助4.1万元;村干部补助24.6万元;优抚补助240.6万元;社会救助250万元;农机补贴26.9万元。

3、加大农村财政投入,推动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2016年财政投入我镇农村建设项目资金255.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21.5万元,考水村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8万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76万元。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

各位代表: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全年财政目标,实现了年终财政收支平衡。但是在充分看到财政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支压力并没有得到真正缓解,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比较突出: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小,无工业企业,财源结构单一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一次性税源占比大,财政增收缺乏有力的支撑,2016年建筑房地产业等一次性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过高.二是财政管理机制不尽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才能得到逐步解决。

二、2017年财政总预算草案

根据2017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及财政工作总体要求,结合紫阳镇的实际情况。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各项体制改革精神,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 ”作为2017年财政工作总体思路,以优化投资环境为抓手,推动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以提升人居环境为标准,加大美好乡村建设;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掀起紫阳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一轮高潮创建良好环境。根据上述思路,按照“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保压并举”和财政收入增长的原则,全镇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2016年全镇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14649.6万元,增长5%;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542.38万元。预算支出安排中需要说明的是:教育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增支和临时救灾救济、专项及项目资金等有待上级财政安排或追加。

三、2017年紫阳镇部门预算草案

(一)基本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部门所有预算内外收支都应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体现政府职能原则。根据部门职能合理安排支出结构,确定财政支出标准。

3、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不能超过部门可用财力。

(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法

1、部门收入预算包括部门及所属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其他各项收入。收入预算的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切实做到不少报、不漏报。各项收入参照历年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不同收入来源,采取科学的方法分别测算。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经费和专项经费拨款(补助)按县财政局核定的财政拨款数编制。

2、编制部门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人员经费按照20169月在职人数、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补助人员套改后的国家工资标准和县里统一规定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标准进行编制。公用经费由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数、部门财力和有关政策实际需要予以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和财力的可能予以安排。项目支出原则上必须要落实到具体项目。

3)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中凡达到政府采购标准和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采购支出,都要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应编制到具体的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项目按县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执行。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上述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和部门预算编制方法的要求,根据紫阳镇的实际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如下:

安排部门预算收入2067.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2.84万元;财政拨款1667.17万元(经费拨款补助1632.17万元;计生社会抚养费返还35);其他收入227.3万元。

根据部门预算收入安排部门预算支出206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66万元(含婺纪字【201217号文件中规定镇纪委工作经费2.6万元),项目支出45.65万元。

部门预算编制实现收支平衡。

(四)有关情况说明

1、以上部门预算收支中,涵盖紫阳镇政府(行政、事业和财政所)机关单位。

2、基本经费拨款(补助)中含医疗保险和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

3、基本支出中含安排办公设备政府集中采购70.5万元。

四、同衷共济,开拓财政工作新局面

201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是我县深入实施“建设一个最美、打造两个第一”战略的关键一年,也是婺源迎接高铁时代到来的冲刺之年。立足“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机构分设后的紫阳镇,社会各项事业建设所需的资金却不能少,面对困难因素,更重要的是立足实际大力发展经济,加快财源建设,做大财政“蛋糕”,确保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切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各位代表:全面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必须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和上级财政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围绕全镇经济工作大局,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奋力实现紫阳经济社会发展再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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