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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源乡委员会关于浙源乡各村法治副村长任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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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源乡委员会关于浙源乡各村法治
村长任命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推法治乡村建设,解决乡村法治服务需求,提升依法治乡镇水平。经各村选举,并报乡党委审批通过,决定选任以下人员为我乡各村的法治副村长:
       凤山村法治副村长:查志科
       虹关村法治副村长:查国华
       庐坑村法治副村长:许艳青
       沱口村法治副村长:许志高
       岭脚村法治副村长:张虹
       庐坑岭村法治副村长:查上红
       周家山村法治副村长:汪国雄
本届法治副村长任期五年,期满后重新组织选举。法治副村长的日常管理考核由乡党委负责。乡党委将建立健全督导推进、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村法治副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村主任履职情况。对能力突出、表现优异、群众好评的,在评选普法先进、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方面予以支持。


中共浙源乡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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