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浙源乡传统村落保护实施方案
【字体:   

浙源乡传统村落保护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保护好自然生态,把传统村落风貌和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坚持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把乡村建设得更美丽”这一重要指示,按照国家、省、市、县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保护弘扬我乡传统文化,推动先进文化建设;立足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立足于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以保护文化遗产、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为重点,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使我乡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得到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显著提高改善,为全乡悠久文化的传承、地域文化特色的延续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基本概况
(一)地理位置
浙源乡地处婺源北部,与安徽省黄山市交界,乡域面积98平方公里,人口1.5万。一条38公里二级公路直达婺源县城,另一条80公里三级公路穿境而过越浙岭至休宁直达黄山。早在春秋时期,便是吴、楚划疆之地,徽饶古驿道穿境而过,被誉为“吴楚锁钥无双地,徽饶古道第一村”,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目前,浙源乡列入中国传统村落的有凤山村、虹关村、岭脚村三个村落,同时虹关村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凤山村也是江西省历史文化名村(2023年正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辖区内有虹关徽墨、浙岭古驿道、吴楚分源、千年古塔、明清古宅等胜景,更有金庸故里、詹天佑故里、周家山养生度假胜地等文化待人解读,也是旅游投资商的开发热土。
三、基本原则
(一)传统村落保护必须与乡村振兴相结合
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不是矛盾对立,而是相互支撑、相得益彰、共臻繁荣。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原则,最美乡村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明确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是为了提升村民的生活品质,也是为了让国民记得住乡愁。要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制定科学的乡村规划,挖掘、放大每个乡村的特色,尽可能让这些乡村都有独特的文化与记忆,有独特的产品与产业,有独特的景观与面貌。
(二)传统村落保护必须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强调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产业发展的高效衔接,要做到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保护文化遗产、传统风貌、特色环境、生态特征为核心,把乡村产业发展的着眼点落在生态服务型经济上。围绕旅游产业链,构建全域旅游模式,保护传统村落风貌,要贯彻“村域环境不能变,民居外观不能变,民居内部品质要提升”的模式,为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产业、生态养生养老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使农民通过传统村落保护获得实实在在的财产性收入。
(三)传统村落保护必须与提升村民的生活品质相结合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下大力气,从快、从好、从精,按照科学的村域规划为村民规范化、精准化的建设修缮民居。以保护村落文化和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有益于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的,通过传统村落的保护,促进村域经济发展,让村民切实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
    开展全面普查,加强保护名录管理。加强历史(传统)建筑名录管理,深入挖掘梳理古村内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优秀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系统研究其历史脉络空间分布,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根据调查结果和登记测绘信息,以“一建筑、一档案”形式,完整保存各类图文资料,加快建立乡村及相应历史文化资源要素数据库。
(二)切实加强保护管理和修缮工作
1、严格管控,注重传统风貌保护提升,严格控制核心保护区各类建设行为,新建、改建建筑要严格按照规划落实审批管理。
2、保护为主,开展古建筑保护修缮。实施古建筑日常巡查检查制度,结合党建+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在乡干部挂村机制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巡查。结合网格化管理,以传统村落古建筑群为片区,由乡干部及党员包保认领古建筑,将党员岗位设在“每一栋古建筑”上,负责片区古建筑的日常巡察,并常态化开展古建筑保护的政策、知识宣传,同时每个小组安排1-2名有建筑技能的工匠提供专业指导
3、统筹推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统筹好国家专项债项目、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项目、乡村振兴、美丽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对村庄出入口、标志性建筑周围、水埠、戏台等公共空间开展景观环境整治;同时健全完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水、电、气、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改善宜居宜业宜游基础条件。
   (三)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
1、融合全域旅游规划,深入挖掘古村资源禀赋优势,突出“红+绿+古”特色,找准乡内历史文化生、自然生态与旅游的结合点,结合淳朴的乡土风情、传统的农耕农艺开展旅游项目。
2、推进历史传统建筑活化利用。根据“整体保护、有机更新”的方针,探索历史(传统)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基础上与现代元素相融合,更多采用微更新、微改造的方式活化建筑功能、丰富业态,推进合理利用,实现保护利用的统一。在保持古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更新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便于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盘活历史(传统)建筑资产将更多适合开展民宿、休闲康养的传统建筑、传统民居推向市场。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完善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机制,成立了浙源乡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江文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乡长张钧玮任副组长,成员为各村支部书记及乡挂点领导(凤山:张钧玮;沱口:彭超;庐坑:胡仙琴;岭脚:俞雪伟;庐坑岭:叶晗;虹关:王斐;周家山:程云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钧玮兼任,负责制定并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制度,加强与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的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公众保护传统村落的意识。
(二)明确责任划分。浙源乡人民政府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负主要责任,是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主体,是建设单位和项目招标人,负责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的具体实施,并且配备专门工作人员,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传统村落项目村两委,负责组织村民参与方案设计工作,确定传统村落设计工作的重点内容,根据保护发展规划,将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民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体作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承担村落保护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与传统建筑所有者和使用者签署日常保护责任协议,明确各方保护权利与义务,按规划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