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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源乡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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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源乡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乡机关各办(站、所):
经研究,现将《浙源乡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源乡委员会办公室         浙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浙源乡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试行)


为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客观评价公务员工作实绩,激励我乡公务员勤勉履职、勇担作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  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上饶市全面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
作操作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与内容
1.考核范围:浙源乡所有非县委管理干部的公务员。
2.考核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个人自评、领导评价、民主测评相结
合,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务实管用、简便易行。
3.考核内容:以公务员的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注重 对于公务员的 “德”、 “ 能”、 “勤”、 “绩”、 “廉”五项要
素进行日常考核。
二、考核委员会
1.由乡党委书记牵头,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浙源乡
机关考核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主  任:王飞
副主任:江文鸿
委  员:彭超、俞雪伟




2.机关考核委员会统一承担本机关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具 体工作责任,并积极接收县委组织部对于本乡公务员平时考核工
作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相关意见。
三、考核程序与反馈
平时考核以一个季度为一周期,以日考勤、月总结、季自评 为基础,以分管领导审核意见为参考,每季度末由考核委员会进
行季度考核等次评定,并进行结果反馈。
1. 日考勤。根据乡内考勤管理制度,每季度末对打卡签到情
况进行汇总。
2.月总结。每月末如实记录本月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及需
要改进的事项。
3.季自评。每季度末,公务员本人根据本季度工作情况,对 标 “德”、 “ 能”、 “勤”、 “绩”、 “廉”五项要素进行自我
评价。
4.分管领导审核。每季度末,分管领导以公务员本人提供的 月总结和自我评价材料为基准,结合平时对于公务员本人履职情
况等方面的考察,给出审核意见。
5.考核委员会评定。机关考核委员会根据分管领导的审核意 见,结合日常表现、群众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根据需
要听取乡纪委意见后,综合研判,最终审定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次。
6.结果反馈。考核等次确定后,乡党政办以书面形式向各分
管领导反馈考核结果,再由各分管领导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




果。结果反馈应及时有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
听取本人意见。
7.申请复核。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从知道考  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机关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 机关考核委员会应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
定。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好等次
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本机关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 40%。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季平时考核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1)获得上级机关领导公开肯定、批示表扬的;
(2)积极冲锋、勇于作为,面对重大考验表现突出、贡献
非凡的;
(3)个人工作经验作为示范推广案例,被上级机关转发和
交流学习的;
(4)本人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或为本单位获得县级及以
上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
(5)其他经机关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认为应该确定为好等
次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季平时考核直接确定为一般等次:
(1)不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早退达 3 次以上,未超过




(2)存在虚报、谎报工作成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存在怕、慢、假、庸、散等不良工作作风问题的;
(4)存在影响工作进度或破坏同事团结, 因个人私利不支
持配合工作等不协调行为的;
(5)其他经机关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认为应该确定为一般
等次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季平时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1)不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迟到早退达 6 次及以上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或者在考核过程中存在
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3)遇突发事件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执行不力、玩忽职
守的;
(4) 因工作不力被上级部门主要领导公开点名批评、作出
否定性批示的;
(5)其他经机关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认为应该确定为较差
等次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季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因病(不含法定产假)、事假和经批准非公派外出学
习累计超过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2) 当季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考评周期内履职发生变化的,按如下情况区分处理:




(1)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 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
进行考核;
(2)挂职锻炼和外借公务员超过半年的, 由挂职单位和借 用单位进行考核;挂职单位和借用单位未开展平时考核的,由原
单位结合挂职单位或借用单位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
(3)经组织安排外出参加学习培训、专项工作的公务员,
原工作单位结合学习或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4) 当季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考核,考核等次主要根
据其转业前的情况和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确定;
(5)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
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之一。
6.受到组织处理、处分、免于刑事处罚的,按如下情况区分
处理:
(1)被诫勉谈话的, 当季平时考核结果确定为一般等次;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当季平时考核结果确定为较差等次,同
一违规、违纪、违法情形只确定一次较差或一般等次;
(2)受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间内,参加平时考核,根据 实际表现确定等次,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撰写年度考核评语和解
除处分的依据之一;
(3)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 考核,不定等次;结案后,未判处刑罚的由乡机关考核委员会根
据实际情况补定等次,其中免于刑事处罚的确定为较差等次。




五、平时考核结果运用
为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 务员职务职级晋升、待遇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 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乡党委可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对相应人员
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相应培训教育。
1.对于平时考核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全乡干部
大会上及时予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2.对于平时考核结果存在一般等次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谈话
提醒。
3.对于平时考核结果存在较差等次的,由党委书记进行批评 教育;存在 2 次及以上一般或较差等次的, 由机关考核委员会提
出限期整改工作要求。
4.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年度考核优秀等 次人员必须从平时考核有 1 次及以上好的等次且无一般、较
差等次的人员中选取。
5.平时考核结果均是好的等次,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
优秀等次。
6.平时考核结果有 2 次及以上一般或较差等次的,年度 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取消所有政府奖励性
工资。
7.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
不称职等次,取消所有政府奖励性工资。




8.有 2 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年
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9.平时考核结果有 2 次及以上不定等次的(不含因到龄退休
确定的不定等次),政府奖励性工资发放比例不得超过 50%;
10.因工伤或其他因工作原因引发疾病需请病假长期治疗,
平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定等次的,经乡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并公示,
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政府性奖励工资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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