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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府办字9号关于印发《浙源乡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应急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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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府办字〔2023〕9号

关于印发《浙源乡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应急

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会(场、站),乡直各单位:

为提高我乡森林火灾扑救能力,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职责,统一规范扑火力量编成及处置程序,现把《浙源乡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应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浙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浙源乡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应急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森林火灾扑救能力,科学、高效地处置森林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办法。

一、组织指挥机构

建立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 书记或乡长

副指挥长: 分管森林灭火领导、分管森林防火领导、人武部长、挂村领导、值班领导

成员: 分管卫健、后勤领导、派出所所长

下设林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调查评估组。

主要职责:1、负责扑火力量、装备及车辆的调度使用与林火扑救的组织指挥;2、负责向上报告火情态势并视情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支援;3、组织调度后勤保障、医疗救护等力量做好相关保障工作;4、及时向电力、公安等部门或友邻通报火情,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林火扑救组

组长:张钧玮

副组长:何少伟 程云辉

成员:彭超、叶晗、曹超、俞雪伟、王斐、叶柏荣、潘爱兴、程金亮、俞国伟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林火扑救行动的指挥,组织人员开设隔离带、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斐

副组长:查元丰

主要职责: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车辆、油料、照明、通信、干粮、水等保障。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俞桂琴

副组长:詹爱华

主要职责: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转运。

(四)火灾调查组

组长:张钧玮

副组长:孙永恒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森林火灾起因,查明肇事者。配合县防火办及公安、林业部门开展火灾调查评估、火案查处、责任追究。

二、扑火力量编成

乡林火扑救力量主要由乡半专业队(30人)和各村应急分队10人(含护林员)编成,设置灭火组、开设隔离带组、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组,共计50人。人员及装备编成如下:

队长:张钧玮

副队长:何少伟、程云辉、值班领导

(一)灭火组(30人,视情况可设若干小组)

组长:张钧玮

风机手:俞国伟、叶文槐。携带风力灭火机2台,油桶2个。

二号工具手:彭超、曹超、叶晗、叶柏荣、潘爱兴、张国游、程金亮、王瑞华、余慰金、朱云海、查卫良、李桂华、查红来、李细华、查新中、汪国雄、汪兆彬、詹明华、程益飞、汪东海、余银来、汪文书、程接丁、詹晓甫、程定欣、查志科、查永进。携带二号工具26把。

(二)开设隔离带组(20人,可设若干个小组)

组长:何少伟

成员:王斐、程云辉、查元丰、费腾、江琦、胡滨、侯孝恩、查新刚、汪曹洪、郎华欣、郎百顺、程广平、查文萍、查国华、胡盛兴、查中如、许志高、查灶炎、程建峰。携带油锯3台、割灌机3台、砍刀14把。注:灭火组、隔离组视情况调整使用

(三)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组(20人,可设若干个小组)

组长: 张钧玮

成员: 彭超、程云辉、叶晗、叶柏荣、胡滨、俞国伟、王瑞华、潘爱兴、江琦、程日顺、朱云海、何博、程益飞、詹明华、程后发、李桂华、汪曹洪、胡盛兴、查灶炎。携带二号工具20把、锹铲5把、高压细水雾灭火机1台。

三、火灾处置程序

(一)卫星热点处置

当接到县防火办要求核查卫星热点通知后,由乡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副科以上领导)立即带领相关人员赶往相关地城核查情况,并在2小时内向县防火办报告热点情况,内容包括地点,热点性质(是否属于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以及核查人等。

(二)火灾处置程序

1. 当村委会接到护林员或群众的森林火情报告后,所在村要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迅逮组织村应急分队人员对初发火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平时)或党政办公室(节假日)。

2、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党政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先了解火情(起火时间、地点、原因、火灾发生地已组织的扑救情况以及火情动态),再向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带班领导报告。

3、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带班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一是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建立现场指挥部,详细了解火场态势,研究确定扑救方案;二是迅速调度组织乡半专业队及相关村应急分队集结携装赶往火灾现场,现地下达火灾扑救指令,明确火灾扑救任务、分工及有关要求;三是指导林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和调查评估组按职责迅速同步展开工作;四是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火情。

4、在林火扑救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全程组织扑救,按需调度扑火力量,预留后备力量,实时掌握火场火情情况。根据现场研判,火灾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或扑灭的,应立即向县防火办申请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

5、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及支援的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现场指挥转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6、明火彻底扑灭后,要及时组织余火清理和火场看守组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并留足力量继续看守,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撒离。

7、火灾扑救结束后,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上报县防火办。

四、有关保障

1、通信指挥保障。建立手机通信群,确保火灾扑救过程中通信顺畅。其中,手机通信要建立包括全乡参与林火扑救的各类人员的电话联系册。

2、交通治安保障。派出所要及早介入,组织干警和综治队员对扑救队伍和运送灭火物资开赴火场一线的车辆进行指挥疏导,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通往火场道路畅通。注意加强火场区域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

3、后勤装备保障。保障现场指挥部正常运行,统筹组织人员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

五、注意事项

1、统一调度指挥。现场指挥部是火灾扑救现场最高决策指挥机构,有权调度现场的一切灭火力量、灭火物资等扑救资源。参加灭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照现场指挥部总体意图展开行动,做到令行禁止。

2、重视扑火安全。按照“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原则,紧密结合现地情况果断决策,把握最佳时机、利用最佳地段、采取最佳手段实施扑救,严禁在火头正前方部署力量,严禁由山上向山下直接部署力量,严禁向梯形可燃物分布明显、易燃灌木丛等危险地域部署力量,严禁指派缺乏实战经历的指挥员单独带队伍指挥,严禁未按规定穿戴防护装具接近火线,严禁单人行动,严防因指挥不当、违反规程、盲目冒进造成人员伤亡。

3、及时转移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人员,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附件1:林火扑救人员通信联络表

附件2:扑火装备携行责任分工表

浙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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