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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 2019年文明祭扫禁燃禁放 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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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

2019年文明祭扫禁燃禁放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婺源县2019年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婺源县2019年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应急预案

   

为加强全县人民文明祭扫活动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在文明祭扫禁燃禁放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实现文明祭扫、平安祭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群众文明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优质服务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实现“文明低碳祭扫”的目标,发挥春节、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坚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快速处置。

二、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重点区域  

婺源县殡仪馆、县万寿山陵园公墓区

三、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婺源县文明祭扫禁燃禁放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理工作。

(一)总指挥及职责

  挥:县政府副县长  潘显峰

主要职责:负责对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 县民政局局长  汪晓波

             县环保局局长  叶茂根

            县城乡管理局局长  李五兆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华生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发先

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城乡管理局、县环保局。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婺源县2019年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实施方案文件职责分工进行精心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事项。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调研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情报报送,提出处理突发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负责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中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事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文明祭扫禁燃禁放现场及重点区域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宣传引导工作,引导群众前往文明祭扫禁燃禁放便民服务点置换黄丝带、心意卡;并对人员进行疏散、控制人员总量,保持现场秩序。

2.现场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警部门及时采取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发生爆炸突发事件时采取的措施

1.现场工作人员就地、就近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3.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4.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5.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到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区域时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现场工作人员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及车辆,及时开展现场抢救工作。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好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

五、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撤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树立文明新风、保障祭扫安全为工作落脚点,充分预测今年清明节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活动时间(春节期间2月2日、2月6日; 清明节期间3月31至4月5日)6:00时至17:00时,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它时间由县民政局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行使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文明祭扫禁燃禁放值班电话:县民政局7355708。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要及时准确,确保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实行科学决策。高峰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各部门将2月2日、2月6日、3月31至4月5日的值班表,重点地区值班人员名单于2月1日前分别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朱炜、联系电话:15070393678)。

(四)充分利用文明祭扫禁燃禁放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重点宣传国家关于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宣传实行绿色殡葬、破除丧葬陋习,推行文明祭祀新风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例。

七、本预案执行的起止时间

“春节”期间2月2日、2月6日 6:00时至17:00时;

“清明”期间3月31日至4月5日6:00时至17:00时。

附件:1.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值勤相关单位人数表

        2.文明祭扫禁燃禁放现场活动人员安排

 

 

 

附件1

文明祭扫禁燃禁放活动值勤相关单位人数表


单位名称

带班领导

值勤人数

宣传部

1人

2人(记者)

文明办

1人

1人

民政局

1人

7人

公安局

1人

10人

交警大队

1人

3人

城管局

1人

4人

环保局

1人

6人

合计人员

7人

33人


 

 

 

 

 

附件2

文明祭扫禁燃放现场活动人员安排

 

人员部署和路段

(一) 1号路段

殡仪馆大门口c出入

民政1人、交警2人、城管1人、环保1人、公安1人

(二) 2号路段

P2P3停车场

民政1人、公安1人、 交警1人、城管1人、环保1人

(三)A号路段 A便民服务点

民政1人、公安 2人、城管1人、环保1人

(四)B号路段B便民服务点

民政1人、公安 2 人、城管1人、环保1人

(五)1号墓园区

民政1人、公安 2人、环保1

(六)2号墓园区(包括城市公益性墓园)

民政1人、公安2人、环保1

(七)宣传组   

民政1人、记者2人、文明办1人

保障车辆停在4号备用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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