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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头镇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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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头镇2011年民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所民政工作在县民政局的关心支持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工作出发点,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为促进全镇经济的稳步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了积极贡献。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实行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开展低保年审工作,组织各村(居)委会对全镇的城乡居民(含低保对象)的生活情况进行摸底,坚持 “动态管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构建“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严密组织低保年审工作。召开了由镇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民政干部组成的低保年审工作会议。二是落实措施,要求各村(居)委会组织低保评议团成员对低保对象及要求新增人员进行民主评义,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和准确定保,使有限的救助资金发挥较大的救助作用。此次低保年审工作年审215户,419人。其中取消24户,58人;续保191409人。三是总结梳理,由农村信用联社代发保障金。今年上半年,我民政所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4.36万元,救助人口472,其中救助农村人口418,城市人口54人。               

二、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

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居住条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结合我镇农村居民居住状况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了《镇头镇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我镇此次危房改造对象20户,其中新建16户、维修加固4户。发放危房改造资金18.8万元。

三、继续开展大病医疗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使社会救灾救济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在镇农医办的积极配合下,我所及时将住院治疗需救助对象情况上报给县民政局,将救助款直接打入一卡通账户,截至目前为止,我镇共争取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3.9万元,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群体看病难的问题。

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有依靠。认真核实灾情,及时上报,截至目前为止,今年共发放救灾资金17.2万元, 临时救助资金0.4万元。

四、稳步推进五保户老人和孤儿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五保户工作,使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我镇现有登记在册五保户75人,其中分散供养56人,集中供养19人。为使农村五保对象生活无忧,及时发放五保金,全年共发放五保金13万元, 使五保老人们真正感受到了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强大,政府的温暖。二是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我镇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人,每人每月给予400元补助,共计发放1.92万元。三是为困难群众申请遗体免费火化补助目前止已争取0.4万元资金。

五、落实拥军优属政策,推动社会优抚工作迈上新台阶。

针对我镇23位优抚对象,按照民政局的要求,切实为他们解决“三难”问题,们做到了优抚工作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更换,准确无误。及时足额发放各种定补和抚恤金,共发放8.54万元。

六、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落实婚姻登记的便民政策。

至目前为止,我所已办理新婚登记90对,补办结婚登记5对,共计95对。

七、存在的问题及2012年工作打算

一年来,民政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所争取的救助资金有限,困难群众较多,单靠救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情况。

2012年将继续做好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社会优抚和婚姻登记等日常工作。为改善敬老院五保老人的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决定明年对敬老院进行墙面粉刷等装修工作及电线改造,真正做好做实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工作,让他们在较好的环境中度过安乐幸福的晚年。

 

 

 

                            0一一年十 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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