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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婺源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叶云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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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所:

经婺源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

叶云强同志任婺源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其原任婺源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因事业单位改革自然免除;

方翔飞同志任婺源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其原任婺源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中队长职务因事业单位改革自然免除;

陈杰同志任婺源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顾亨茂同志任婺源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执法一中队队长;

程建光同志任婺源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执法二中队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1月12日起算。

中共婺源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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