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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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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设立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

5.宗地红线图;

6.完税凭证。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1.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小微企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2.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税费的按规定执行。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二)房屋所有权(单位建房屋)首次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竣工材料;

6.权籍调查成果;

7.完税凭证。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小微企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三)房屋所有权(个人建房屋)首次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6.房屋地址(门牌号)确认书;

7.测绘成果报告。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件。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四)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竣工材料;

6.权籍调查成果;

7.完税凭证。

8.物业用房证明。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小微企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婚烟证明(核对原件)

5.产权转移材料(原件);

6.权籍调查成果;

7.税收联办的需提供申请人(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ロ(核对原件)、申请税率优惠的证明材料原件1(例如房屋原值凭证、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货币安置协议、拆迁公告、拆迁补偿款分配协议等)

8.涉及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房、划找土地补办出让集体或国有资产处置等政策性限制的不动产,需提供可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9.税费缴纳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件。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368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如委托办理的,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1(涉及个人出售、互换、份额约定等权利处分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到登记现场签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3.原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材料(例如继承权公证书、生效法律文书、死亡材料、遗嘱、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原件);

5.税收联办的需提供申请人(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ロ(核对原件)、申请税率优惠的证明材料原件1(例如房屋原值凭证、允许扣除税金及合理费用的原始凭证、货币安置协议、拆迁公告、拆迁补偿款分配协议等)

6.涉及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人才房、划找土地补办出让集体或国有资产处置等政策性限制的不动产,需提供可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7.税费缴清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件。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368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利灭失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八)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

3.宅基地使用权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

6.宗地图、房屋平面图及测绘成果报告。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时间不计算在内)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九)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设立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设立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来源材料;

4.房屋竣工验收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十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设立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转移材料;

5.完税凭证;

6.村民代表同意材料(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十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设立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利消灭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十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换、补发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档案有关资料;

4.遗失、灭失声明;

5.具结保证书(补证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工本费:10/件。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十四)查封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查封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复印件;

2.查封或预查封法律文书原件;

3.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十五)查封注销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查封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复印件;

2、解除查封法律文书原件;

3、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368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十六)异议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4.不动产登记簿权利状况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原件);

5.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不同意更正的情况说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1.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住宅类40/件,非住宅类275/件。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十七)异议登记注销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注销材料: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不动产权利人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的,提交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予以驳回诉讼请求的材料(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十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

3.不动产权证(原件)

4.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原件)

5.完税凭证;

6.权籍调查成果。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件。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368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十九)抵押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原件);

5.主债权合同(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件。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二十)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二十一)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二十二)预告登记注销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二十三)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9.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要求,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件。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二十四)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二十五)变更登记(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变更材料;

4.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二十六)更正登记

一、办理依据

《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更正材料。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六、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七、咨询途径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0793-7350130

监督投诉渠道:0793-7350023

八、办公地址

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紫阳镇清华路18号ー楼。

九、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4:00-17:00

冬季8:30-12:00   13:30-16:30

开展延时错时服务,节假日正常办理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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