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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方汉花等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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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 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申请登记面积

方汉花

邵文泽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中云镇方村村委会新村

土地:120平方米

房屋:360平方米

汪远辉

张梅英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中云镇中云村委会中云村林家山小区

土地:135平方米

房屋:290.26平方米

洪接法

朱助娣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中云镇方村村委会沂村

土地:94.25平方米

房屋:276.18平方米

李秋吉

王良保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中云镇中云村委会中云村

土地:139.13平方米

房屋:285.34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 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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