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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俞培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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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申请登记面积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俞培丁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思口镇思口村委会思口村

81.03

243.09

俞中锦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冲村委会西冲村

203.96

332.27

王敏焱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思口镇思口村委会思口村

153.97

324.58

江晨阳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思口镇前坦村银台组

120

343.1

戴庆春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思口镇西冲村委会汪村

162.64

349.9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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