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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江福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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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不动产权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申请登记面积

江福根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紫阳镇戴家村委会吴家坑

房屋:265.98

土地:105.04

王秋英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紫阳镇一都村委会下村

房屋:330.69

土地:112.03

程进良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紫阳镇一都村委会王林村

房屋:313.83

土地:119.97

王旺龙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紫阳镇一都村委会荆源村

房屋:337.04

土地:112.0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婺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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