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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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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开展“省部共建”为契机,扎实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建设。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培育、城市品质提升、生态城市建设、特色风貌塑造、城市韧性增强、智慧城市创新等“六大工程”,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探索城市高质量发展“江西模式”。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技术导则和具体办法,加快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突出抓好南昌、景德镇国家级城市更新试点,启动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支持南昌打造全国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打造各具特色的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先行区、样板区。

二是以坚持“四精理念”为原则,着力打造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2.0版。坚持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明增长,深化推进“八大行动”。升级改造城镇供排水、燃气等市政设施,扎实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持续开展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实施园林城市创建和城市增绿行动,力争30%城市(县城)达到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基本补齐短板。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城市大脑”。全面铺开“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工作,推动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南昌、宜春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达到30%。

三是以加强“预期引导”为抓手,有效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完善并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压实城市主体责任,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开展房地产领域涉稳矛盾问题化解处置专项行动,坚决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项目逾期交付风险。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是以实现“住有所居”为使命,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保障、多渠道供给、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持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计划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28万套(间),进一步缓解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新开工(筹集)公租房2600余套,发放租赁补贴7.53万户。开工改造老旧小区34.34万户、棚户区7.91万套,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断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机制。

五是以建设“美丽乡镇”为重点,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向功能品质提升迈进。坚持城乡统筹、治管结合,围绕“一深化三提升”,全面推进美丽乡镇建设9大专项攻坚行动,打造一批环境美、生活美、人文美、治理美的美丽乡镇。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六是以做强“江西建造”为目标,持续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塑造“江西建造”品牌。全省建筑总产值增长10%左右,总量突破“万亿大关”。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年产值超百亿元建筑企业10家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的30%。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不断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完善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

七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前提,扎实抓好住建领域重点改革与安全稳定工作。大力实施数字经济和营商环境“双一号工程”,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供水、供气报装服务。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扎实推进和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提升审批和监管效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整治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深入实施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防高坠、防坍塌、防物体打击等专项整治行动,守牢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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