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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房管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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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房管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住宅小区管理,大力实施房屋征收,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完成了房地产行政事业性收费101万元,同比减少35%;代县政府收取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143229.16元,收取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资金64631元;协助地税部门收取房产交易税收2239.64万元,其中二手房营业税1031.43万元,契税1208.21万元,同比减少29%

一、  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房地产市场开发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执行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办事程序,通过全面梳理,一是取消了一些行政审批事项不合理的前置要件,依法依规重新制定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行为,重新调整了《婺源县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联审和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并提交县政府研究制定,此文件已下发至全县各单位。三是扎实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净化市场投资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共受理房地产建设联审项目1件,联审面积14819.94㎡,联验项目2件,联验面积15156.29㎡,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达16170万元,与去年同比减少25%;施工面积17.08,与去年同比增长113%;新开工面积14.09,与去年同比增长112%;竣工面积3.65,与去年同比减少10%。审核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8宗,预售面积11.44,与去年同比减少8%审核完成商品房网上签约销售登记备案套数1128套(间),销售备案面积11.58,与去年同比增加18%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材料初审、申报8家。

(二)房产业务登记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办理房产登记,全面实行房屋测绘、产权登记、交易、抵押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收费、“一条龙”服务,认真受理各项业务。截止6月底,办理房产测绘254宗,完成预、实测绘面积293568.95平方米,同比去年下降了19%

办理房产交易1331宗,交易面积168703.99平方米,交易金额4.42亿元。其中存量房交易586宗,交易面积73337.38平方米,交易金额1857.77万元,新建商品房交易745宗,交易面积95366.61平方米。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1424宗,抵押面积404146.07平方米,抵押金额10.169亿元。办理房屋初始登记2153宗,其中自建房初始登记454宗,登记面积103366.03平方米,办理预告登记821宗,变更、更正、补证等业务878宗。协助各级人民法院查封房产登记3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房屋初始登记业务增长79%以上,房屋交易减少了20%,抵押登记业务同比增长了13%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

12014380套公租房续建任务进展情况:其中:镇头镇政府承建80套公租房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目前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教育、卫生系统承建278套公租房部分片区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目前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珍珠山乡政府承建18套公租房已主体工程完工,正在进行竣工验收。

2201588套公租房新建任务进展情况:年初县政府将任务进行了分解,中云镇政府承建公租房16套,清华镇政府承建公租房15套,沱川乡政府承建公租房27套,城管局环卫所承建公租房30套,县政府与各个项目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年终考核。目前,公租房4个项目已完成规划、环评、立项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其中环卫所30套公租房已开工建设,其他项目可以确保在7月底前全面开工。

3201587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进展情况:我县原化肥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征地和前期调查摸底、征收公告的发布、对征收户进行了征求意见,同时安置房项目已完成初设、用地、规划、环评、立项等前期手续的办理。该项目已向省国开行进行融资贷款(融资贷款批复金额2121万元),就地建设安置房项目可以确保在10月底前全面开工。

4、启动了第六期公租房、廉租房轮候家庭替补工作,我县第六期廉租房、公租房于2014820日公开摇号,截止2015620日廉租房中签家庭2户和公租房中签家庭15户未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对未办理手续的17户家庭我们进行电视公告和网上公告。根据婺府办字【2012103号《婺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中签户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配租资格,因此,从2015623日开始,我县对放弃的房源进行轮候替补,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5、召集教育、卫生系统共同研究乡镇公租房配租方案,并提交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6、草拟《婺源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实施细则》,积极与财政、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修改完善,形成统一意见后上报政府研究。

    7、指导天佑中学做好62套公租房的分配工作,严格要求天佑中学按规定程序和实施方案执行。

8、启动婺源县2015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目前正在草拟方案,并与民政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待方案形成后提交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研究实施。

(四)房屋征收工作

1、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结合实际,草拟了《婺源县原化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送审稿),并已报县政府审核。

2、继续推进九景衢铁路婺源段国家重点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被征收户的利益,在前期勘察计算工作基础上,大力协助蚺城街道、紫阳镇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截止目前,蚺城街道、紫阳镇段77户签订了协议,征收建筑面积25883.4㎡。

3、稳妥做好了建材大市场二期工程所涉及的星红液化气站的房屋征收,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4、对梦里老家、松风翠休闲观光体验园、博达矿泉水等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了现场测绘,勘察计算等工作,为下一步房屋征收工作打下夯实基础。

5、根据婺源县水墨上河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要求,对该项目已勘察计算的3户被征收户的计算结果进行了复核。

6、认真据实向市政府办公厅上报了我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完成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量和2015年征收(拆迁)计划以及进展情况。

(五)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在2014年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挂点帮扶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县住宅小区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今年,我局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积极组织全县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二是对部分小区环境卫生、车辆乱停乱放、放养家禽、毁绿种菜等反弹现象进行了治理,协调处理各类物业纠纷14件。三是积极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收缴工作。根据《上饶市物业管理办法》(饶府发[2015]3号)文件规定,重新调整了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16月归集资金达929.7944万元,专户资金累计达1亿余元。四是严格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方汇小区排污管理管道、状元阁小区的雨水管道、天佑家园小区外墙开裂等小区的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与改造,上半年累计使用维修资金达40余万元。

(七)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房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工作,半年共接收城镇房产产权案卷5057起,其中新增档案3518起。完成抵押归档2070起。抵押注销归档近500起。同时为个人及单位提供良好的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共接待查档2000多人次,利用档案1900卷次,出具房产证明920份,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优质服务受到广泛好评。

(八)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继续抓好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婺源县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理顺一些不合理的转租、转借、转让等混乱现象,清理了一些不正常的私下交易,特别对私自转租户不交缴租金、又不办租赁过户证的进行逐户检查并敦促整改,目前换证率达80%。同时抓好所有公产房的安全工作,为确保住房安全,房地产公司上半年对所有危房和隐患进行了5次大检查,落实了整改,并发送危房通知,张贴公房安全公约3600户次,与租房户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尽可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九)白蚁防治工作

上半年,白蚁防治工作对照预防、灭治安全操作规程,严把药品保管登记关,建立了白蚁防治咨询登记制度,对群众有需求的主动上门提供优质服务,先后深入各乡镇、自然村共预防白蚁面积15,签订白蚁合同170户,有效控制了白蚁的危害。

(十)党建工作

半年来,我局党总支始终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一是组织党员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全体党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计划,完善措施。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签订责任状,强化廉政教育,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促进廉政建设。四是坚持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定期召开支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员发展工作。今年局总支发展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1名,培养建党对象1名,同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在“七一”建党94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并组织党员将开展救助困难党员募捐活动和党员奉献日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给他们送去党的关怀。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加快我县2015年公租房的建设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确定我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以购代建模式,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方案,并提交县政府研究。做好2015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

2、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婺源县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并举”工作的实施办法》、《婺源县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实施细则》和《婺源县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以购以租代建的实施办法》,再次召集财政、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中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上报政府研究

3、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继续做好原化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济宁线、台小线公路建设,水墨上河,梦里老家等县重点项目及“九景衢”国家重点铁路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房管局上报我县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

4、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组织开展城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5、落实县政府工作部署,努力完成潋溪路改造工程。

6、认真做好房产登记、交易的护税协税工作,积极代县政府做好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资金征收工作。

7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和物业管理。积极做好房产登记、房产测绘、房产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加大直管公房的日常维护管理。同时继续深入乡、村、组做好白蚁防治工作。

20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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