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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谦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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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府字〔2017〕27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谦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免去:

余谦同志的上饶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赵钢同志的上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周爱平同志的上饶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徐建云同志的上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俞芸芳同志的上饶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柯楚鹏同志的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纪少青同志的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金寿同志的上饶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瑞耀同志的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森泉同志的上饶市审计局调研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史光烈同志的上饶市委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信息中心)调研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汪天水同志的上饶市防震减灾局调研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周宗盘同志的上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研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宗赐同志的上饶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俞岳林同志的上饶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胡慧同志的上饶市档案局副调研员职务。

上饶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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