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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 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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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

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4月6日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婺源县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婺源县2018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促进依法治安,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4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通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执法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行政许可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我县辖区内的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及工业企业等行业的安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安全执法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有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三、执法计划

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如下表:

序号

执法内容

执法方式

执法时间

1

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检查

综合检查

1月—3月

2

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

全面检查

1月—2月

3

旅游景区景点安全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每年一次

4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

单位安全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每二个月一次

5

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

单位安全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每六个月一次

6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含县重点项目、铁路建设)

现场检查

每年两次

7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每年两次

8

水利工程、水利设施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每年一次

 

液化气、管道天然气安全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7月—8月

9

10

工业企业安全检查

(含有限空间、粉尘治理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每年一次

11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

每年一次

12

电力系统安全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每年一次

13

砖瓦、冶金、建材行业安全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每六个月一次

14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

现场检查

每三个月一次

15

煤矿关闭后安全巡查

现场检查

每年一次

16

群众举报、上级领导交办件的核查

特定检查

全年

四、具体要求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具体工作措施,灵活掌握,确保年度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程序,重要行政许可、执法决定、大额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审批等事项都要坚持依法依规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三)加强督查,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检查发现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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