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市应急管理专家的聘用和管理,保证专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的聘请、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的条件和要求,由市应急管理局聘任和管理,具有应急管理(包括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以下同)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防范、防灾减灾救灾等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指导的专门人才,以及为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教育等聘请的专家学者。
第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分为决策咨询专家和专业技术专家。决策咨询专家主要为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和应急处置提供咨询服务。专业技术专家主要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专业技术专家分为应急处置、咨询服务、监督检查、评审评估、宣传培训五大类。
第五条 专家应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实事求是开展专家活动,并对其做出的技术结论或提供结
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终身负责。
第六条 专家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专家参加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的各项活动,并在工作中给予方便。
第七条 市应急管理局分行业建立上饶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专家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以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规划宣教科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 专家主要职责、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决策咨询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提供应急管理决策咨询服务;
(二)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发展规划等提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为全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
第十条 专业技术专家主要职责:
(一)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救援服务;
(二)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制定,专业领域的问题调研,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
查和评估、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等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条件可靠性论证,防汛抗旱、自然灾害和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
(四)参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各类自然灾害风险监测、评估调查,科技项目成果技术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及各类应急地方标准的技术审查等工作;
(五)为应急管理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化建设及培训考核等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 专家主要任务类别
(一)应急处置类
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救援服务。
(二)咨询服务类
1.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2.为本市应急管理法规、规章、标准的制定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3.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4.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5.其他咨询服务工作。
(三)监督检查类
1.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各类安全生产督查、巡查活动;
2.参与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灭火专项督查活动。
(四)评审评估类
1.参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技术审查工作;
2.参与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及演练评估;
3.参与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调查、灾情核查、灾害评估,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4.参与应急管理地方标准技术审查工作;
5.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安全性能参数评价,使用中的安全设备、安全器材、安全装置的技术鉴定工作;参与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评审及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和评估;
7.其他评审评估类工作。
(五)宣传培训类
1.参与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专业能力培训工作;
2.参与编写应急管理培训教材、题库等工作;
3.为应急管理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提供技术支持;
4.参与安全文化创建工作;
5.其他宣传培训类工作。
第十二条 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受邀参加市应急局的技术服务活动、专业会议和专题活动;
(二)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活动中,有权
进入现场调查、调阅有关文件或技术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对调研、论证、评审、咨询等项目有知情权,根据需要按规定查阅相关文件,认为信息不充分时可以要求补充材料;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中,专家有权查阅企业相关技术资料;
(三)有充分发表个人独立意见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并有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有按相应规定获得参与应急管理活动的劳动报酬的权利;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不得无故不参与市应急管理系统组织的技术服务活动及业务培训,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二)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守被服务(调查)对象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三)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客观科学地进行论证、评审、咨询,对自己的观点、论证、评审、咨询意见负责,并承担责任;
(四)遵守回避制度,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技术服务活动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五)为应急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主动调查研究,提交相关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
(六)严格自律,不接受与所参与工作相关的单位或个人的任何馈赠和超出工作需求的接待;
(七)遵守交通规则和服务单位相关制度,确保自身人身安全;
(八)未经批准,不得以市应急局专家名义组织或参加任何不正当活动;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专家的选聘
第十四条 专家选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自愿或同意从事专家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应急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全市相应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必要时可适当放宽;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国家职能技能一级/高级技师,或者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或者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专业业务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服务应急处置、咨询服务、现场检查、评审评估、宣传培训等不同任务类别的专业技术专家,应满足上述基本条件。
(二)其它条件
1.应急处置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强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近5年内参加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2.咨询服务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内在省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应急管理领域专业论文;
(2)参与过省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制定;
(3)参与过省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
(4)参与过省市级及以上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预案演练及评估的;
(5)参与过省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研发、政策咨询和技术评审的。
3.监督检查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和运用安全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
(2)近3年参与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自然灾害专项督查等相关工作;
(3)监督检查经验特别丰富的,经市应急局相关科室推荐,可适当放宽条件。
4.评审评估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参与市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查、现场评审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2)从事应急管理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或项目管理,或在主要省市级及以上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
(3)承担过财政支持的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4)在应急管理标准化委员会或分标准委员会担任委员,从事过相关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5.宣传培训类专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3年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讲座及授课经历;
(2)有编写市应急管理相关培训教材、题库等工作经历;
(3)近3年内参与过市政府部门的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的。
第十五条 决策咨询专家由市应急管理局在省、市范围内聘请,专家应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经本人同意后,由市应急管理局聘请,聘期为2年,可续聘连任。
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专家的选聘遵循自愿申报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各有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所在单位和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负责推荐。经局规划宣教科审核、公示通过,聘期为2年,可续聘连任。
专业技术专家实施动态管理,入库专家每年调整补充一次。因年龄、工作调动、健康等原因,不宜再担任专家的,调整退出专家库。
第四章 专家遴选程序
第十七条 市应急管理局是专家遴选的主管机关,局规划宣教科对候选专家进行遴选、审核。
遴选程序分为申报、初审、推荐、审定、公示和通告等环节。
(一)申报:局规划宣教科根据本实施办法,下发通知,面向省市各行业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选聘人员需填写《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报表》(附件1),依据《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技术专家任务类别与专业能力对照表》(附件2)填写对应专家任务类别、业务范围和专业能力等内容,并由所在单位(或挂靠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相关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送(或邮寄)市应急管理局规划宣教科,电子版发至局规划宣教科邮箱(7758657@qq.com)。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初审: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单位)组织人员对本行业专家填报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三)推荐: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单位)初审后汇总专家候选人员名单,形成《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
(四)审定:
1. 局规划宣教科对局相关科室(单位)推荐的专家进行综合审核。
2. 局规划宣教科将审核后的专家名单报分管领导审定,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确定专家名单。
(五)公示:确定后的专家名单,按照局内部程序报审后,报局务会研究通过后,在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通告与聘任:拟聘任的专家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专家,在市网站上通告,纳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省专家库中的专家可直接纳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进行公示通告,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中现有的专家经有关科室初审,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直接进行公示通告,继续聘用。
第五章 专家的使用
第十八条 一般情况下的专家使用,应从局专家库中选取,并遵循按需申请、利益回避、严格审批、统一派遣的原则。
(一)邀请决策咨询专家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和提供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咨询服务时,由局分管领导确认,局相关科室发出邀请;
(二) 聘请专家坚持“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专家从事本办法的活动,不得向服务单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专家及其所在单位应遵守回避制度,不得参与与本单位(专家自身)有利害关系的活动(工作);原则上一项活动(工作)不得同时聘请同一单位的2名以上专家。需要聘请专家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应提前3天填报完成《聘请专家审批单》,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聘请专家。
确需专家参与局组织的咨询服务、现场检查、技术审查及其他技术支持工作时,由局机关有关科室(单位)按照需求,提前3-5天在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中选取,并填写《市应急局专家使用审批表》(附件4),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开展工作;
(三)选取的专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委托工作,或中途需要临时更换专家的,应从局专家库中另行抽取,工作结束后补报局分管领导;
(四)专家不能满足完成工作的需求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选用专家库以外的专家。
第十九条 特殊情况下的专家使用,可以采用先调用、后审批的程序聘用专家。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需专家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由局有关科室(单位)按照需求,口头请示局分管领导后,调派相应专家,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六章 专家的管理
第二十条 局规划宣教科承担专家管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专家库的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及时调整专家队伍;
(二)制定专家遴选、使用、考核等相关制度,配合局有关科室(单位)组织专家的遴选,承担专家的调整、审核、培训、考核工作;
(三)协调配合局有关科室(单位)选取专家执行任务或参加有关活动;
(四)建立专家工作档案,对专家参与工作的有关信息和记录进行核实、登记;
(五)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专家工作会议,遇有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研究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完善机制等;
(六)受理、核实有关专家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七)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 局有关科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务实高效、专业对口的原则,负责专家聘用期间的业务管理。每次专家使用工作结束后负责组织填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附件5),对专家履职尽责等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进行综合评定,并负责收集汇总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使用专家的局有关科室(单位)填写《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补贴表》(附件6),并将《市应急管理局专家使用审批表》、《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局人事财务科按照市应急局专家费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支付专家费。
第二十三条 专家接受委托从事相关工作,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专家使用单位应及时反馈局规划宣教科,由局领导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按程序调整退出专家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一)不履行职责或义务,或不服从管理,无故不接受派遣任务的,对其提醒谈话;无正当理由,年度内3次不接受派遣任务的,调整退出专家库;
(二)不遵守专家回避制度,与受指派任务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工作公正性时,未主动提出回避,首次发现的,对其提醒谈话;再次发现的,调整退出专家库;
(三)对专家履职尽责等情况综合评定为一般或较差档次的,首次被评定为一般或较差档次的,对其提醒谈话;再次被评定为一般或较差档次的,调整退出专家库;
(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或擅自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的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调整退出专家库;
(五)在执行任务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不负责任或违背客观事实,提供有失公正的报告或错误结论的,调整退出专家库;
(六)泄露执行任务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未经同意私自泄露执法情况以及其他不宜公开情况的,调整退出专家库;
(七)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与被检查(评审)单位进行利益交换的,调整退出专家库;
(八)其它不宜继续从事专家工作的。
第七章 专家费用支付标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专家费用支付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专家费用纳入局年度经费预算,统一管理,所产生的费用需在当月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报局财务审批,《上饶市应急管局聘请专家审批单》及《上饶市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费用发放审批表》,一并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对不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费用不予批准和支付。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应急局管理规划宣教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报表
申 报 人:
申报人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制
2020年6月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报表由申报人填写并打印一式2份,市应急管理局对应科室(单位)和规划宣教科各留存1份。
二、“工作单位”栏目填写准确的工作单位全称,退休人员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和现挂靠单位。
三、照片要求:近期、着正装、免冠大头、蓝底、标准1寸(照片可直接打印在申报表上)。
四、“通讯地址”栏目填写要素要全;
五、“申报专家任务类别”栏目请根据本人特长参照《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技术专家任务类别与专业能力对照表》,从以下应用工作领域中选取填报,填报类别限选5项以内:应急处置类、咨询服务类、监督检查类、评审评估类、宣传培训类,最多只能填3项。
六、“熟悉的业务范围” 栏目请结合个人自身实际,参照《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技术专家任务类别与专业能力对照表》,填写与专家任务类别相对应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只要专业能力达到,不受限制。
七、“专业能力”栏目请参照《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技术专家任务类别与专业能力对照表》,填写与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专业能力,业务范围只要专业能力达到,不受限制。
八、《与应急管理相关主要工作业绩及成果》为专家依据所申报的应用工作领域,结合本人所从事的行业专业,详细填报与应急管理(包括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以下同)相关的主要工作业绩和成果。
九、《近10年参与过的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为专家依据所申报的应用工作领域,结合本人所从事的行业专业,详细填报所从事的应急管理相关的服务活动。
十、《应急管理相关受奖励情况》为专家填写近10年的取得与应急管理相关的获奖情况。
十一、《推荐意见》(表六-1)为专家所在工作单位的填写,《推荐意见》(表六-2)为市应急局业务处室(单位)推荐专家的填写。
十二、申报人根据《证明资料目录》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
一、基本情况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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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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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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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免冠 照片 粘贴处 或电子打印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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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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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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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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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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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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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现任职单位: 退休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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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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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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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评价师(一级□ 二级□ 三级□) 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 二级□)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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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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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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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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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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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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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家任务类别 |
应急处置类⎕ 咨询服务类⎕ 监督检查类⎕ 评审评估类⎕ 宣传培训类⎕ (专家任务类别最多只能填写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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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业务范围 |
应急处置类 |
安全生产⎕ 自然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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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类 |
综合防灾减灾救灾⎕ 政策法规⎕地方标准⎕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其他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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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类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非煤矿山⎕ 化工⎕ 工贸⎕ 民爆物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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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专项督查 |
防汛抗旱⎕ 地质灾害⎕ 森林防火⎕ 森林灭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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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类 |
行政审批事项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安全评价机构现场评审⎕ 安全检测机构现场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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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评估 |
生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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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制、评审、修订及演练评估⎕ 自然灾害风险调查、灾情核查、灾害评估⎕ 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地方标准技术审查⎕ 科学技术成果相关评审⎕ 其他评审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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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类 |
专业技能培训⎕ 应急管理新闻宣传⎕ 培训教材、题库编写⎕ 安全文化建设⎕ 其他宣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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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
请自己参照《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技术专家任务类别与专业能力对照表》填写相应的专业能力,专业应尽量细化。如填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类”—化工(业务范围),专业能力要求应细化到“化工工艺”、“化工机械”、“安全工程”。 (专家在填写时,本栏文字要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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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本人愿意参聘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家,接受其委托的工作,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所填写、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作出的意见和结论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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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学习与工作经历
主要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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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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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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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部门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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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应急管理相关主要业绩及成果
(以重要程度排序)
时间 (年月) |
工作业绩简介(100字以内) |
有无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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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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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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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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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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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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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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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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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四、近10年参与过的应急管理相关活动
(以时间排序)
时间 (年月) |
工作情况(100字以内) |
有无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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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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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五、应急管理相关受奖励情况
(以重要程度排序)
时间 (年月) |
奖励名称(全称) |
有无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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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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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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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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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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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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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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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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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六-1、推荐意见(单位推荐)
申报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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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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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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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六-2、推荐意见(市应急局处室推荐)
推荐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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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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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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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七、证明资料目录
1.学历、学位证书
2.职称证书
3.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4.科技项目、成果证明
5.著作(关键部分)
6.发表论文证明
7.发明专利证明
8.其他证明
附件2
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业技术专家任务类别与专业能力对照表
序号 |
专家任务类别 |
业务范围 |
专业能力要求 |
||
1 |
应急处置类 |
安全生产 |
非煤矿山;化工;工贸;民爆;综合交通;建筑工程;城镇燃气;电力;特种设备;消防;应急指挥;应急救援技术;应急救援工程等 |
||
自然灾害 |
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农林牧渔;森林防灭火;灾害救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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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咨询服务类 |
综合防灾减灾救灾 |
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农林牧渔;森林防灭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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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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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 |
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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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
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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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
通信技术;信息产业与投资;电子政务;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测绘工程;遥感科信与技术;地理信息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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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咨询与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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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督检查类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非煤矿山 |
石油天然气钻井;采油采气;油气集输与处理;油气储运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查等 |
|
化工 |
油气管道运输(油气储运、工艺设备与控制、自动化<仪表>、防腐);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化工工艺、化工机械、电气、安全、自动化);煤化工;危化品仓储等 |
||||
工贸 |
冶金;机械;有色金属;建材;轻工;烟草;纺织;商贸;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 |
||||
民爆物品 |
炸药及火工品;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等 |
||||
其他 |
综合交通(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水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城镇燃气;电力(电力安全、电力供应);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消防;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检查等 |
||||
自然灾害专项督查 |
防汛抗旱专项督查 |
气象(暴雨、冰雹、冰雪、沙尘暴、大风、大雾、高温、低温、雷电、台风及其他气象灾害);洪灾;旱灾;城市内涝;海洋(海浪、海啸、风暴潮、海冰、赤潮及其它海洋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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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 |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 |
||||
森林防灭火 |
森林防火、林学、气象、公安、通讯等,有森林防火灭火相关实战经验的不限专业 |
||||
4 |
评审评估类 |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
化工工艺;化工机械;电气;安全;自动化等 |
|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机械;电气;采矿;通风;地质;水工结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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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机械;电气;冶金;有色金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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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机构现场评审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级安全评价师,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十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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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现场评审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十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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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评审、应急演练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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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 |
风险调查、灾情核查、灾害评估,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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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 |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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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成果 |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安全性能参数评价;安全设备、安全器材、安全装置的技术鉴定工作;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评审及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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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评估 |
生产安全事故 |
化工;工贸;非煤矿山;民爆;综合交通;建筑工程;城镇燃气;电力;特种设备;消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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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
水旱;气象;地震;地质;海洋;农林牧渔;森林防火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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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评审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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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宣传培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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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专业能力培训 |
熟悉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形势、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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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新闻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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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自然灾害救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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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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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宣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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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家推荐汇总表
推荐处室、单位:
序号 |
推荐重点行业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单位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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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长推荐汇总表
推荐处室、单位:
序号 |
推荐重点行业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单位 |
职称 |
学历 |
专长 |
备注(组长、 副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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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家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候选人达不到职称、工作年限要求或年龄超过65周岁的,需在备注一栏说明推荐理由。
2.单位信息要填写完整,可用规范简称;职称要填写候选人的职称信息,可对应填写“高级”、“中级”、“初级”等内容。
3.“专业”栏目就根据《上饶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分类表》的专业对应填写,可有补充。
附件4
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家使用审批表
使用专家单位:
聘用专家意向 |
包括拟开展的工作(活动)名称,开展相关工作(活动)的具体依据和准确时间,需要专家的专业和人数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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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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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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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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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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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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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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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专家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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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专家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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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规划发展处 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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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2份:专家使用单位、局规划宣教科各1份
附件5
上饶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
使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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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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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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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评审)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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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工作 情况 确认 |
主要包括发现隐患的数量,具体隐患的描述,项目评审结果(结论),提出的具体意见或建议等(按每个检查或评审企业分列,纸面不够可附页)。
专家签字: 使用专家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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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工作 表 现 |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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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处室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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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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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规划发展处备案 |
年 月 日 |
本表一式2份:专家使用单位、局规划宣教科各1份。
附件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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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补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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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单位 |
金 额 |
签名(开户行、银行帐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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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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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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