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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婺源县林业局 婺源县应急管理局 婺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关于开展全县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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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婺源县林业局 婺源县应急管理局  婺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关于开展全县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江西省林业局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赣火办字[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15日,在全县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全县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婺源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婺源县林业局

婺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婺源县应急管理局

             

婺源县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安排,即日起至6月15日在全县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春季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行动方式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联合对全县各地野外火源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三、治理内容

(一)农事用火。重点排查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排查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排查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农不宣传、不发动。排查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二)祭祀用火。重点排查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排查治理墓区周边以及林农结合部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疏堵结合不到位。排查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排查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问题。排查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落实“五个不批、五个不烧”特殊用火审批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排查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排查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隐患问题。重点治理林区输配电线路和通信设施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排查治理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排查治理“痴、呆、傻、聋、哑”五类特殊人员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火灾问。排查治理林区在建工程复工复产用火隐患,工程所在地党政领导责任、项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隐患。排查治理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旅游景区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林区居民点、加油站、天然气管道等重要设施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省界、市界、县界、乡界等交界地的森林火灾隐患。

四、治理措施

(一)强化防火宣传教有。结合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线上线下教育并重,推进宣传数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提升群众用火法治观念。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管辖单位、辖区的森林防灭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野外用火监管。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落实各地政府野外用火主管责任,林业部门监管责任,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区公墓等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管住野外用火。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作用加大巡力度,看牢重点区域。林业部门要严格规范特殊用火审批,指导开展防火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高火险时段,要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三)严厉打击违规用火。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要组织开展打击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对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要加快案件侦破,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从严从快惩处肇事者。

(四)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基层线,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紧紧扭住问题隐患不放,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销号管理,限期整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间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科学高效处置火情。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备足扑火物资装备,科学前置扑火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芽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扑火、科学施救理念,准确把握火情态势和气象条件,规避不利地形,确保扑火安全。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县林业局局长吴进良任组长,县林业局副局长严家军、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副政委程卫峰、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余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防火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地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开展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紧紧抓住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其中4月13日、5月13日、6月13日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动态。联系人及电话:金俊,13617933840。

附件:1.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

2.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情况统计表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
婺源县: 单位:个、人、份
项目 县级 乡镇级 合计
1、组织检查工作组数量
2、参与检查人员数量
3、排查问题数量
4、发出整改通知数量
5、问题整改落实数量

6、其他情况

 

 

附件2
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情况统计表
婺源县:
出动人员车辆情况 涉案损失情况 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出动人员(人次) 出动民警(人次) 行政执法人员(人次) 出动车辆
(台次)
森林(公顷) 经济损失(万元) 总数(次)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情况 查处刑事、行政案件总数(起) 刑事案件情况 行政案件情况
立案(起) 破案(起) 破重特大案件(起) 抓获人员(人) 查处案件(起) 处罚人数
(人次)
罚款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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