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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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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以“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集中、精简、高效、便捷”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夯实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助推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

  一、推动政务服务机构职能集中整合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承载的监督、管理、协调职能,有效释放集中服务的优势。

  (一)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协调推进省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职责和名称,在实现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全覆盖,基本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基础上,有效提升市、县行政服务中心集成服务功能,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拓展延伸,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提高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覆盖率,实现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普惠化。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推动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到一个处(科)室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强化窗口服务职能,实施“一站式”审批,打造受理窗口、办理平台和办结出口“三位一体”工作机构,做到“窗口之外无审批”。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三)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推进南昌县、瑞金市、资溪县、吉州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涉及的主要内容、范围和实现形式,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做法。按照“分批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适时召开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鼓励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市(县、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精简高效

  聚焦行政审批时间长、图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等“一长四多”问题和对行政审批权力“迷恋”、对事中事后监管“迷失”等弊端,不断精简办事环节、缩短流程、压缩时限,推动政务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四)精简审批事项。 结合“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施精准协同放权,对放权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定期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工作,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确保下放的审批事项基层接得住、管得好,提高简政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

  (五)精简办事程序。 按照“减少层级、压缩时限、优化流程”的原则,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梳理办理事项和流程,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和程序一律取消,科学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减少串联办理,积极探索“一窗受理”“容缺受理”、联审联办等新模式,逐步将中介办理流程纳入并联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缩减办事环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六)精简办件材料。 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民生领域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依法规范办事要素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件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凡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解决的,一律由部门核实。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三、推动政务服务运行模式务实规范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需求牵引、便民实用,积极创新、持续完善”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营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七)推广标准规范的服务模式。 按照国家标准委颁布实施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等7项国家标准要求,重点推进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对中心基础设施、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窗口建设、文明用语、人员着装、服务提供及监督考核等进行全面规范,适时开展政务服务人员培训工作。按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标准、统一编码”的要求,制定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投诉渠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

  (八)建立科学完备的制度规范。 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机构职责、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管理考核,强化制度实效,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西省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健全和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以及现场监督和电子监察相结合的效能监察问责制度。

  (九)塑造亲民为民的服务形象。 推动阳光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廉洁服务等优质服务的常态化、长效化,打造环境优美、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形象。以党建创优为引领,积极开展“党员亮身份”“党员先锋岗”“群众评党员”等活动,营造政务服务“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打造一批服务优质、素质过硬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锋岗。 

  (十)推广利企便民的服务方式。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推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办件量大的社保、医保、民政等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完善行政服务中心配套服务,推广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涉审中介服务超市、企业服务综合受理中心和“绿色通道”等特色做法,以及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方式。

  四、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质便捷

  围绕刘奇省长提出的“建好一张网,办成所有事”的目标,认真贯彻《江西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促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构筑“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一网办理”的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十一)完善拓展江西政务服务网。 优化江西政务服务网功能,整合已有的事项梳理系统、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等跨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监督、考核为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编制《江西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标准规范》,积极推进江西政务服务网与国家平台对接。推进江西政务服务网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互联互通。启动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系统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十二)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趋势,不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逐步健全和完善网上申请、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网上审核、网上查询、网上投诉、意见征集等在线服务功能,打造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十三)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制定《江西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编制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设完善全省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按照“谁主管、谁编制、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机制。

  (十四)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推广力度。 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载体,推行实体服务大厅、网上服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相结合、相统一的综合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感。积极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宣传推介,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办事,逐步提升江西政务服务网的普及率和使用率。

  (十五)稳步推进信息惠民试点工作。 推进新余、上饶、鹰潭等地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做好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确保试点城市初步实现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80%以上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理。总结试点经验,完善“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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