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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明星”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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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明星”评选标准
 
1 、有正确的权力观,服务态度好。牢固树立亲商爱民的服务理念以及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和利益观,甘当人民公仆,服务意识强,做到热情服务、主动服务、周到服务。
2 、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善于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全面,服务技能娴熟,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研究运用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高。能够做到相互协作,多想群众之需,多解群众之难,多谋群众之利,解放思想,改进方法,创新思路,高效服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和业主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千方百计让群众理解、支持和满意。
4 、有较强的纪律观念,自身形象佳。认真遵守公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服务行为文明规范,自身形象好,受到基层群众的好评。
5 、能模范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带头执行并出色完成。
6 、没有受到服务对象投诉和上级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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