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进驻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字体:   
 
婺行服字[2011]号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进驻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进驻单位:
为强化工作纪律,提升服务水平,塑造窗口形象,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创业环境,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和奖罚措施参照婺行服字[2011]2号《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执行(见附件)。
二、进驻单位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挂牌上岗。
三、进驻单位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因事离岗半天以上,一天以下须向交易中心交易办告知,因事出差、公务、休假等一天以上,须经交易中心主任批准,特殊情况可进行告知。
四、进驻单位办公室人员上、下班和工作纪律等制度应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具体考核和管理办法由各进驻单位自行制定制度,报交易中心备案。
五、进驻单位负责人按制度规定,负责本单位的管理,每月底按时将本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情况报交易中心备案,奖罚措施参照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办法》执行。
六、进驻单位应及时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承诺制度”,并报“交易中心”备案。
七、交易中心负责对各进驻单位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进行监管,对不能履行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和纠正,并做为“评优创先”考核依据。
八、各进驻单位的办公用品、卫生、安全由本单位负责,交易中心监管(指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电脑、空调及办公设施电源,印章、票据、文件、资料等妥善保管和防止失窃等)。损坏办公用品、遗失、失窃均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并添加。
 
 
 
 
 
附件:1、窗口工作人员办事工作纪律制度
2 、进驻单位投诉办理工作制度
 
 
 
 
 
 
 
2011 年12 月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