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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婺源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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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婺源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心各股室、交易中心、各窗口单位:

现将《婺源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婺源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婺源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法委《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婺政法字[2019]6号)文件的要求,为认真做好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县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普及社会治安防范知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县综治会议精神,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综治工作,推动“平安婺源”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认真履行治安综治工作职责,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实现。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宣传月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李晓田任组长;副主任何汉忠任副组长,负责筹划部署综治(平安建设)活动月工作的开展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志凤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相关材料准备及报送。

三、宣传重点

(一)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二)各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

(三)宣传中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经验。

(四)宣传各工作窗口服务群众,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

(五)利用网络平台或微信宣传黄赌毒拐骗、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知识。

(六)寄递物流、公共交通运输、危爆易燃物品等重点行为安全相关工作要求。

(七)宣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八)开展全民法治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经验。

四、宣传形式

(一)在中心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2—3条宣传标语。

(二)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召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部署综治宣传活动,要求大家积极参与综治宣传活动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采取图片、视频、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开展一次集中宣传、走访活动。利用周一中心办事群众多的特点,在中心一楼大厅设置宣传平台,中心管委会干部对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心贴心服务,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通过参与知识竞赛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确保落实。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平安婺源”,突出构建和谐社会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造成巨大声势,形成浓厚氛围。

3、开展好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中心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4、认真总结,深入落实。要认真总结宣传月的新方法、新成效、新经验,促进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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