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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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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府办字 201 8 161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婺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

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婺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

                     2018年920

 

 

婺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134号)要求和刘奇同志在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增强“放”的协同性有效性。

1.再精简一批权力事项。及时衔接落实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理,力争再精简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全链条下放、精准下放,实现“应减必减、能放尽放”。认真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建立“多审合一”机 制。(县编办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2.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4种方式,在全县推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重点实施“照后减证”改革,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县市管局、县编办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3.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县市管局牵头负责,县人社局、税务局具体负责)

4.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主抓手,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提升审批效能。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2019年上半年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9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60个工作日。积极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大力推行联合评审。推进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县发改委、县建设局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5.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8年全县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 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县发改委、县市管局、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6.深入开展清费减负行动。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实施依清单收费。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面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整治和曝光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民政局、县市管局具体负责)

7.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依法整治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进一步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积极打造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中介服务随机选取、网上竞价、全程监管,将中介机构服务评价结果与行业监管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管”的体制机制。

8.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积极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执法,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检查结果全部公正、公开,并及时推送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等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检查结果共享互认,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率。(县法制办、县市管局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9.推进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类执法机构和队伍,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联合监管。深化“网格化”监管改革,创新完善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机制,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全面整合各部门执法监管平台,健全完善平台功能和运行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切实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县法制办、县编办、县市管局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10.加强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信用监管平台在各领域的运用,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预测能力。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县发改委、县市管局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提升“服”的质量和效率。

11.持之以恒疏通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难最烦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打通堵点、克服难点,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2018年完成百项堵点问题疏解行动。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对照各级“放管服”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和电视媒体集中曝光的问题,推动我县各有关部门加快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1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通过取消废止、告知承诺、信用查验、证件代替、部门核查、推进共享等措施,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2018年10月底前,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2018年底前对部分证明事项在全县推行告知承诺制。对接配合完善江西政务服务网部门信息核查系统,解决证明材料部门核查问题。2018年底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材料减少30%以上,2019年底减少60%以上。(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法制办、县编办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13.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融合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事项,实现“一门受理、一窗联审、一次缴费、一网办结、只跑一次”。2018年底前,全县实施房屋交易登记与税务“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3个工作日以内,5年内一般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县国土资源局、县房管局、县税务局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14.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上级推动使用全省“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的相关部署,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原因外,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政务服务事项部署上网。无法全程网上办理的要实现网上展示、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受理,不断扩大网上办事范围,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2018年底前,实现县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前,不低于70%;5年内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一次不跑”改革,重点推动一批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反映强烈、办理频率高的事项实现“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15.推动信息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推进各有关部门自有业务系统与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对接,加快实现对自然人、社会团体和企业的身份信息、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学籍学历、资格资质、社会保险、婚姻信息、出生死亡信息、公安交管信息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数据的实时查询、及时核验,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电子政务办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16.推动事项集中办理。推动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完善县、乡(镇、街道、园区)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部门单独设立的政务大厅。2018年底前,实现县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 2019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大力推行“一窗”综合受理模式。2018年底前,县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窗” 受理率超过50%,2019年底前超过70%。5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编办、县法制办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具体负责)

17.创新公共服务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广大基层群众能够共享优质公共服务。推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跨地区联网办理,完善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2019年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和顺畅衔接。加快水电气等服务领域改革,2018年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5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压减到4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尽快取消办水办气申请费、手续费等。(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县教体局、县供电公司负责)

18.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围绕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四最”的发展环境,构建全县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按照上级统一部署,2019年,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试评价;2020年,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评价。(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具体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市、县的部署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狠抓配套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放管服”改革的“一把手”责任,认真研究、精准施策、注重实效,既不能泛泛而谈,也不能层层加码。县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的牵头抓总和督促协调,对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大力支持和指导全县开展改革,强化改革协同,形成改革合力。

(二) 加大保障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加大人员、经费、技术等保障力度。要主动与人大及司法机构沟通衔接,抓紧清理修改一切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期盼的法律法规,配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各项改革措施于法有据。

(三) 强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重点围绕“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和窗口单位服务效能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营造公平、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建立健全“放管服”改革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持续开展督查,通过明查暗访、电子监管、统计抽样调查、设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中梗阻”和“最先一公里”问题,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落地见效。建立考核评价通报制度,县政府每年对考核评比结果予以通报,对改革成效明显、群众和企业反映好的给予表扬激励;对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

(四) 注重宣传推广。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发挥首创精神,大胆先行先试,努力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和经验,并及时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改革良好氛围,推动改革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放管服”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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