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乡全国“两会”、“清明节”期间森林
防灭火专项预案
为加强森林火灾防范,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全国“两和清明期间全乡森林防灭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5年3月4日至“两会”结束和2025年4月4日-6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乡密切关注县防灭火办及时发布的高森林火险警报。
2、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要求我乡挂点干部组织实地核查,半小时内反馈县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局、市、县林业局《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落实“五个禁止”规定,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各地要把火源管理作为全国“两会”期间和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强野外火源巡查,组织村居干部、群众和护林员深入林区开展巡护,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要加强对进山旅游和生产经营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要提前做好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林区林缘等重点区域和单位的防护工作,对林区农户和重要部位,实行“一对一”严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4、要将每个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村民联防。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
(三)应急准备
1、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强扑火演练,及时添置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坚守岗位,乡森林防火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外出,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乡、村半专业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集中待命。
4、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确保政令畅通,值班人员要掌握辖区范围内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16:00前向县防火办(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值班电话:0793-7412119)报告值班情况,遇有火灾立即上报。
2、强化火情调度。各地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县防火办报告,严禁迟报瞒报;必须立即启动扑火预案,果断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县专业队伍为主,乡半专业化积极配合。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乡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县专业队为第二梯队,周边乡镇半专业队为第三梯队。
(四)火场指导
设立火场指导组。对1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火场指导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乡火场指导组:
组长:戴锦铭
副组长王翔、汪坤发、曹振华
成员:江财华、孙献礼、洪鹏飞、宋美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