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阳光三务>城口村>党务
2023年一季度党员交纳党费核定表

核定单位(盖章):城口党支部     核定时间:     

上缴比例

上缴

人数

全年缴纳总数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

3000元以下

(含3000元)

0.5%

22

2640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

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

1.5%

10000元以上

2%

离退休干部、

职工中的党员

5000元以下

(含5000元)

0.5%

4

240

5000元以上

1%

农村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

0.5元

28

168

学生党员

0.2元

下岗失业党员

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

领取当地最低保障金的党员

      

54

注:1、共有党员   54   名,其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26  名,农村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   28   名。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中需返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元。

2、全额返还两新党组织党费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