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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溪头乡砚山村龙尾歙砚艺术馆对外租赁公告

婺源县溪头乡砚山村龙尾歙砚艺术馆对外租赁公告

为进一步宣传砚石文化,规范龙尾歙砚艺术馆的运营壮大村集体经济,经龙尾歙砚艺术馆理事会研究,砚山村委会决定将该馆的经营使用权对外出租,欢迎有意人士前来报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标的情况及起租价

1.龙尾歙砚艺术馆共二层,建筑面积约340平方米。第一层为村集体老砚石展示区,该区用于老砚石展示;第二层可作为承租人经营销售区

2.起租价:1万元/年,竞租保证金1万元。

二、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设有保留价的限时增价拍租方式,价高

得。起租价:每年1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500元。

拍卖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15日上午10时在婺源县溪头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

1.招租年限5年(从2023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原承租人在同条件下优先续租,租金另行商议。租金一年一付,于当年4月30日前付清。

2.承租期间,应保持龙尾歙砚艺术馆常年开门。

2.承租人不得借用龙尾歙砚艺术馆名义套取资金、办理借贷抵押等违法违规行为。

3.承租期间,要确保龙尾歙砚艺术馆内展示台等物品完整无损。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水电费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期间,第一层的茶室可由承租人使用,但要确保茶室内物品完好。

6.因接待工作需要,经砚山村委会同意,承租方应无偿配合来宾参观龙尾歙砚艺术馆的相关服务。

7.砚山村委会要会同龙尾歙砚艺术馆理事会,确保馆内外监控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承租方及村集体砚石等财产安全。

8.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 15 日上午 10 时止,凭有效证件(个人携带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溪头乡人民政府办理相关竞登记报名手续。报名时交纳资料费200元,保证金于2023年3月15日10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竟租成功的买受人,保证金转为成交款。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受让方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原账户。

   五、保证金账户:

户名:婺源县溪头乡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江西婺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头分理处

号:170159166000004815

报名地址:婺源县溪头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93-7258001  

13576382425(姚)

18379390354(曹)

婺源县溪头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