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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俞利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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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府字〔2017〕53号

 

 

婺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俞利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俞利鹏为婺源县生态林场场长,免去其婺源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曹仲平为婺源县粮食局局长,免去其婺源县生态林场场长职务;

吴爱林为婺源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

施志江为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婺源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严家军为婺源县林业局副局长;

余罕浪为婺源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森林苗圃、林业技术推广站)所(站)长,免去其婺源县生态林场副场长职务;

洪达科为婺源博物馆办公室主任;

程兆辉为婺源县紫阳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俞新生为婺源县清华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曹文锋为婺源县赋春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程祖庆为婺源县许村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黄忠阳为婺源县城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王振斌为婺源县工业园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汪顺华为婺源县市场监察大队大队长;

程向阳为婺源县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继明为婺源县公安局巡特警防暴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婺源县公安局太白派出所所长职务;

查碧源为婺源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何华生为婺源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胡建伟为婺源县公安局中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婺源县公安局沱川派出所所长职务;

程复旺为婺源县公安局太白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婺源县森林公安局许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训涛为婺源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正科级),免去其婺源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詹钟鹏为婺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赋春中队中队长;

汪国忠为婺源县森林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婺源县森林公安局赋春派出所所长职务;

汪红波为婺源县森林公安局清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婺源县森林公安局太白派出所所长职务;

江晓明为婺源县森林公安局江湾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婺源县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

詹祥生的婺源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朱光伟的婺源县城乡管理局副局长、婺源县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程达忠的婺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江海芬的婺源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叶辉的婺源县人民政府驻上饶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程德新的婺源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程万里的婺源县公安局许村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马进全的婺源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志鹏的婺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根伟的婺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赋春中队中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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