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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溪头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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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212

溪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溪头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委会有关部门,直有关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溪头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溪头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8

溪头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服务水平,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江西省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赣交公路字〔2020〕51号)《上饶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饶府办字〔2021〕40号)和《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源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婺府办字〔2021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为主要任务,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 原则,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为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农村公路三级路长制,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完成路长制登记。到2021年12月底,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原则明确各级路长工作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覆盖乡、村的路长组织体系,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和财政资金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巩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增加农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三、工作职责

(一)建立覆盖全乡的三级路长体系

由乡党委书记担任一级路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二级路长,各村支部书记担任三级路长。路长办公室设在乡社会事务办,由二级路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一级路长负责研究全乡农村公路发展思路,组织领导辖区内乡(村)道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应急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级路长负责组织实施我乡范围内治理和提升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人员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做好考核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长效机制。

三级路长负责各自辖区内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发动全乡志愿者参与环境治理和综合治理。

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乡级设监管员,由乡政府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情况委任。村级设护路员,由养护单位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聘用。要吸纳当地村民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岗位要优先向困难群众倾斜,提高困难群众参与度与受益面。

监管员是农村公路运行监管的重要力量。在一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领导下,负责乡、村道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行为。

护路员是农村公路保护的重要补充。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水沟杂物,整修边坡和绿化;对损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报告。

、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推进乡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二)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和桥隧日常检查,注重预防性养护,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大力推广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提升养护机械化水平。

(三)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净化,推进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垃圾,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打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

)加强社会监督。在乡道、村道两侧的显著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线名称、路线规模标准、路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姓名、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防灾抗灾机制,加强养护队伍应急能力建设,保障抢险设备储备调配,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灾毁抢通能力。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路长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指导、推进全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工作。全乡要加强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路长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建档立卡。组织开展农村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确定各级路长责任范围,建立乡、村农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强化“智慧路长”等信息云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农村公路路基、路面、交通基础设施等数据,完成路况信息并及时上报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鼓励护路员和社会公众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报告病害及路况信息,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效能。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路长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开展情况纳入交通运输工作年度考核。

(五)强化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载体,公告路长名单,报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曝光破坏路容路貌行为,提高“路长制”社会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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