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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溪头乡2018年度油菜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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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现将《溪头乡2018年度油菜生产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方案,落实好本村2018年度油菜冬种各项工作。

溪头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溪头乡2018年度油菜生产工作考评方案

冬种油菜生产是我县的传统农业习惯,溪头乡作为以油菜花旅游为主要观光农业的示范乡镇,在落实县委、县政府做强油菜花品牌、放大油菜花经济的主要指示下,更应调动上上下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乡要在油菜花经济辉煌的过往上砥砺前行,进一步助推我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我乡旅游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现就我乡2018年油菜生产工作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为目标,以各村绩效考核为重点;以打响溪头油菜花品牌,发展溪头乡旅游经济为重要举措;以公路沿线、景区景点为看点,以建立油菜示范点为亮点,大力发掘溪头乡油菜经济的发展潜力,提升溪头油菜花品牌竞争力,为实现我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力的支持。

二、考核对象与范围

1、考核对象:全乡8个村委会,特别是景区沿线城口、龙尾、西岸三个村委会,乡党委、政府已将油菜种植工作列入村委会工作考核内容。

2、考核内容:我乡油菜种植工作考核将实施百分制,具体考核内容及分数如下:冬种任务完成情况(20分):全面完成任务得满分,完成数为90%以上的得10分,90%以下的不得分。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30分):示范点达到50亩标准的得25分,每少一亩扣2分;示范点竖牌亮名的得5分。 重点区域冬种覆盖率(50分):城口(高速公路收费站可视范围内)、西岸、龙尾三村景区冬种覆盖率98%以上得满分;覆盖率98%以下不得分,将在全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村支书、主任须向乡党政主要领导说明原因。其他村委会公路沿线两侧100米左右可视范围内覆盖率达90%以上,且未出现多处5亩以上连片空闲田得满分;覆盖率90%以下或存在多处5亩以上连片空闲田不得分,将在全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村支书、主任须向乡党政主要领导说明原因。因江岭景区油菜种植工作任务繁巨,工作难度极大,特设立加分项:如江岭景区油菜种植工作荣获县一、二、三等奖,西岸、龙尾、城口三村均将相应加50分、30分、20分。

三、考核组织领导与考核奖励

1、考核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油菜生产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江鹏翀,副组长:乡人大主席査中勇,成员:乡农综站成员。

2、考核奖励。如我乡获得油菜种植工作一、二、三等奖,则排名第一且完成任务村委会相应奖2000、1500、1000元;排名第二且完成任务的村委会相应奖1500、1000、800元;排名第三且完成任务的村委会相应奖1000、800、600元,排名倒数第一且未完成任务的村委会罚2000元,其他未完成任务的村委会各罚1000元;如我乡油菜种植工作未获“先进单位”,倒数第一且未完成任务的村委会罚3000元,其他未完成任务的村委会罚2000元。乡级油菜种植示范点创建达标奖励1000元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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