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李晓惠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李晓惠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晓惠,女,汉族,大专文化,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许村镇汾水村人,1999年1月3日出生,2020年10参加工作,现任汾水村委会(单位)党建文化宣传员(职务)。该同志于2020年7月20日提出入党申请,2021年1月27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潘文彬、程建中。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工)委备案,2022年5月19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9日至2022年6月2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5********5
传真电话:
来信地址:婺源县许村镇汾水村党支部
邮政编码:333200
中共汾水村支部委员会
202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