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村镇工匠平台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许村镇工匠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许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予以公开)
许村镇工匠平台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规范镇村两级小额工程建设,加强我镇工匠平台管理,根据《婺源县法定招标规模以下国有投资的工程发包实施办法(试行)》婺发改字[2020]10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是纳入我镇工匠(技工)平台的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匠,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许村镇户籍,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非公职人员、非村(居)两委干部(含聘用干部)。近五年从事工程施工作业经历,具备相应的施工技能和业务素质,有必备的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具有独立完成承包项目的经济实力;
3、诚实守信,未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未因拖欠材料费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信访矛盾,负责施工的项目中无严重质量问题和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办理建筑工程相关人身伤害意外险等相关保险。
第三条 工匠申请进入平台,由工匠本人携带相关资料(户口簿、身份证、近5年工程施工作业合同、人身伤害意外险保单、个人征信证明等)自行到所在村(居)委会填写《工匠(技工)报名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初审后上报至镇政府进行终审,待公示后纳入许村镇工匠平台。
第四条 工匠平台每年更新一次,期间“只出不进”。
第五条 每个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摇号招标,工匠根据工程类别报名参加相应项目摇号,参加摇号工匠一律视为同意以发布价作为投标报价(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下浮),由业主单位摇号取得一名中标人。
第六条 工匠中标后,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业主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严禁买(卖)标或借故放弃施工。
第七条 中标工匠要等该工程完工并经镇村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参加下一场摇号。一个年度范围内每位工匠竞得标的上限次数为5次。
第八条 工匠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的,必须无条件返工,工匠自行承担返工损失。
第九条 工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进入本平台资格:
1、伪造报名材料;
2、买标、卖标或借故放弃施工;
3、无正当缘由长时间延长工期;
4、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5、拖欠农民工工资;
6、本人或指使他人阻挠竞得工匠正常施工;
7、其他认定为应取消资格的情形。
本管理办法由许村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负责解释,自平台组建后正式实施,试行一年。
附: 工匠进入平台承诺书
工匠进入平台承诺书
本人已阅读《许村镇工匠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同意以上条款,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所申报的资料全部真实。
2、进入平台后,服从平台(微信群)管理。
3、中标后,服从业主单位管理,及时组建施工队伍,做好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时清算工人工资。
4、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本人自愿退出工匠平台。
工匠签名(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