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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许村镇开展创建 平安边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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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许村镇开展创建

平安边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村(居)委会:

现将《许村镇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许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此件予以公开)

 

许村镇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意见的通知》(民函【2007】97号)和中央综治办等十部委(办、局)《关于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的意见》(综治办【2007】20号)精神,结合我镇边界管理实际,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与共同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民政部门职责,不断推进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及时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我镇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长期稳定,不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努力建设平安婺源,构建和谐社会,为建设中国最美乡村服务。

二、主要任务

有乡(镇)级界线五条,分别是赋春许村线、镇头许村线、太白许村线、中云许村线、许村珍珠山线,为创建平安边界的工作内容,确保边界线实地走向与协议书附图标绘的边界线走向一致,界桩、界线标志物完好,无边界纠纷。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许村镇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成立许村镇创建平安边界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民政所、综治办、农业办、林业办、水利站等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所,民政所所长吕水芝兼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1、民政所边界管理办公室负责边界的日常管理,认真做好与毗邻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的各项工作,落实界桩及方位物和界线标志物的管理责任,与毗邻乡镇订立共建平安边界协议,开展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边界形式分析和平安边界建设调研工作,第一时间报告边界纠纷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向民政部门报告平安边界建设情况。

2、综治和维稳部门要充分发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强化治安防范和管理、打击违法犯罪、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工作的骨干作用。加大对有关部门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力度,促进预防、调解、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各项维护边界稳定工作的措施的落实。

3、做好边界地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促进民族团结。

4、积极防范和坚持打击边界地区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跨区流窜作案以及挑动边界纠纷的,要及时处理。负责对破坏界桩、界线标志物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及时化解矛盾。

5、加强边界地区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边界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6、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依法处理边界地区资源管理方面的纠纷。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定期座谈沟通制度。与毗邻的赋春镇、镇头镇、太白镇、中云镇、珍珠山镇等签订平安边界协议,并结为友好乡镇,实行双方边界共同联防。沿线毗邻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共同研究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协调解决界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调查处理争议和纠纷。

(二)完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沿线毗邻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配合民政所做好每年对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对影响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的自然灾害、河流改道、道路变化等特殊情况,由各边界乡镇人民政府呈报县民政部门。

(三)推行委托管理,落实责任制。沿线村(居)委会要分层次签订委托管理责任书,落实好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责任;乡镇、村、组要签订睦邻友好公约,实行定期走访,增进友谊,加深相互理解。

(四)加强界桩及其他标志物的管理。界桩要做到外形醒目、标示明确。及时清除周围的遮挡物和威胁安全的物体,对松动的界桩予以加固,对边角磨损的予以修补,对字迹模糊予以刷新;对损毁、移位的界桩,应在原位置予以补设、复原;因自然环境变化、行政区域调整、建设及开发等原因需要移动、增设或注销界桩的,请报县民政部门同意后,联合毗邻共同测绘,共同实施。因自然原因或生产、建设等原因致使标志物发生变化,造成界线走向不明确的,边界乡镇上报县民政部门,由县民政部门联合毗邻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修测,确定新的标志物,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加强界线管理工作资料的保存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中形成的协议书、工作图、音像制品、界线标志记录、批准文件、备案材料以及其他与界线管理有关的材料,是依法进行界线管理的重要依据,所有材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做到资料齐全,查阅方便,制度完善。

(六)妥善处理边界争议及纠纷。因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上的界线与实地认定不一致而引发的争议,边界村(居)委会应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与毗邻乡镇人民政府,依据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条款和“必须遵守法定边界线的尊严,有利于人民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原则共同协商处理。

(七)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沿线村(居)委会,要广泛宣传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边界线管理规定,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积极取得边界地区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通过宣传使边界地区群众明确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及依法管理边界线的有关要求。对破坏界桩者严加追查,并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举报破坏界桩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增强干部群众依法治界的意识和严格遵守法定界线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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