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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村镇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 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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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村镇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

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扎实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赣府厅〔2018〕104号)为实施纲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

二、成立许村镇悬挂光荣牌工作领导小组

 长:詹淦樟

副组长:俞建华  曹国强  汪炜爔  郑清源  詹加祥

何丽梅  董国栋  董仙莲  詹国山  程仁如

 员:各村(居)挂点干部

各村(居)支部书记

各村(居)民兵营(连)长

三、工作目标

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各村(居)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力争在 5月18日前高质量地完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的任务。

、悬挂对象

悬挂光荣牌的对象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

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实施步骤

)摸底建档。各村(居)要结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悬挂光荣牌家庭和取消悬挂光荣牌的家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晰、不错不漏,并建档立卡,确保辖区内悬挂光荣牌对象准确、档案齐全。(4月15日前完成)

)动员部署各村(居)召开悬挂光荣牌工作动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悬挂光荣牌工作有序展开。一要制定好悬挂方案及人员,成立若干工作小组,分片包干。工作小组的数量和人数,依据辖区信息采集人数确定。二要编制悬挂对象花名册。凡是已经进行信息采集的人员,不管户口是否在当地,均应纳入花名册。三是做好悬挂光荣牌准备工作。准备数量适当的“光荣之家”授带或大红花,以备悬挂对象拍照留念之用。(4月25日前完成)

(三)集中悬挂。悬挂时要做到四点:一是悬挂时应由镇村(居)等3名以上干部敲锣打鼓等方式上门悬挂。二是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三是悬挂或摆放时,要给对象佩戴“光荣之家”授带或大红花;四是悬挂好后,悬挂对象要签字确认。带队干部要与对象合影留念存档。(5月18日前完成)

(四)总结完善。各村(居)应对悬挂光荣牌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确保悬挂对象不错不漏,悬挂工作圆满完成。各地要将悬挂光荣牌工作情况5月22日前上报至镇悬挂光荣牌工作领导小组。镇悬挂光荣牌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悬挂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悬挂光荣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悬挂光荣牌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悬挂光荣牌家庭的光荣感、荣誉感,进一步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加强协调配合。悬挂光荣牌工作涉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人民武装等军地多个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按照各自职责,主动跟进,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村(居)分管领导要加强悬挂光荣牌工作的指导,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镇悬挂光荣牌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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