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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法人行政处罚(公共场所)2021(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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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人名称(必填)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类别(必填) 税务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处罚名称(必填) 处罚类别I(必填) 处罚结果I(必填) 罚款金额 处罚类别II 处罚结果II 处罚事由(必填) 处罚依据(必填)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处罚截止日期 处罚机关(必填) 处罚部门 当前状态(必填) 地方编码 备注 事项代码(必填)
婺源县壹加壹理发店朱熹大道店 92361130MA38B8B1X0 其他 韩卫彬 362334198611040037 居民身份证 婺卫公罚[2021]70号 卫生行政处罚 警告 , 罚款 1、警告;2、罚款金额:3000元 3000元 公共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等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2021-12-1 婺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常 其他社会法人行政处罚事项
婺源县姐妹美容美发连锁店 92361130MA35TR3C6X 其他 余淑芳 362334196507048224 居民身份证 婺卫公罚[2021]71号 卫生行政处罚 警告 , 罚款 1、警告;2、罚款金额:2200元 2200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2021-12-9 婺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常 其他社会法人行政处罚事项
婺源县华伟理发店 92361130MA7E7PXP32 董华伟 362302199508232018 居民身份证 婺卫公罚[2021]69号 卫生行政处罚 警告 , 罚款 1、警告;2、罚款金额: 2200元 2200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2021-11-30 婺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正常 其他社会法人行政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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