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镜飞同志任职的通知">
分享到:
关于朱镜飞同志任职的通知
【字体:   

经卫健委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朱镜飞同志兼任婺源县皮肤病防治所(婺源县血吸虫病防治组)所长(组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