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分享到:
关于汪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字体:   

各党组织、医疗卫生单位:

经县委卫健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汪志伟同志任婺源县中云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余婷芬同志任中共婺源县清华镇中心卫生院联合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婺源县清华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洪建兵同志任婺源县清华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中共婺源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