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统计站: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劳动力调查工作水平,保证劳动力调查数据质量,规范调查工作全过程,完善并强化我县劳动力调查工作的奖惩机制,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基础工作(15分)
1.明确分管领导,安排有辅调员开展劳动力调查。(分值5分,人员不达标扣5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劳动力调查工作,年终有劳动力调查工作总结;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用电脑、资料柜和相关统计制度。(分值10分,缺一项扣5分)
二、日常工作(15分)
1.按要求参加县统计局组织召开的各项劳动力调查会议。(分值5分,根据会议次数按比例扣分)
2.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项资料。(分值10分,县统计局掌握情况据实扣分)
三、调查工作(60分)
1.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分值10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一次扣2分)
2.调查时间过早或过晚,入户时长过少(低于5分钟)。(分值10分,发现一次扣2分)
3.音频判断为0,GPS卫星定位错误。(分值10分,发现一次扣2分)
4.对下发疑似错误清单,及时、准确核查。(分值10分,未核查一条扣2分)
5.电话核查、回访出现未接通情况和未上户情况。(分值10分,未接通情况一次扣0.2分;未上户情况一次扣2分)
6.数据质量把控。(分值10分,县统计局掌握情况据实扣分)
四、其他工作(10分)
1.完成劳动力调查信息工作4篇。(分值5分,每完成一篇计1.25分)
2.完成交办其他工作。(分值5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第一名的乡镇直接评为乡镇统计工作先进单位,乡镇统计员直接评为全县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并发放奖金。
2.辅调员补贴每人每月300元。其中150元每月正常发放,另外150元按考核分值进行发放。计算方法:四个点总补贴金额÷四个点总分×本点得分。
婺源县统计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