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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沱川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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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沱川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办:

    为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五型”政府,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上台阶。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沱川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沱川乡委员会

                               2019128

 

 

沱川乡机关内务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由党委书记召集。

2.执行周一干部夜校学习制度,由党委副书记召集。

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2.重大会议、活动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缺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缺勤处理。

3.上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每周由党政办公室汇总,每月作一通报。

4.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5.实行住乡制度,原则上全乡干部周一至周四住乡,特殊情况须向书记、乡长请假。如确有实际困难,作出书面说明,经书记批准可少住或不住,但不能影响工作。

6.班子成员须向书记请假。

7.一般干部因事、因病请假1天以内(含一天)的,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交党政办,1天以上的,请假条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书记审批,请假条交党政办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值班制度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值班地点在党政办公室。实行周值班制度,即值班时间从周一上班时间至下周一上班时间,节假日、防火、防汛等特殊时期另行安排。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非值班干部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以备遇重大事件随召随到。

2.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各类公务来电,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3.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一人留守值班外,其余人员应在带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书记、乡长并组织应对。

4.值班人员不按要求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内财产被盗或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

注:所有学习、会议、住乡、值班未经请假,未能到岗到位,以及考勤每月不足满勤的三分之二且排名后三的干部,由党政办汇总,科级干部由书记约谈,一般干部由纪委书记约谈。

四、工作激励制度

1.对班子成员分管科室实行经费包干,核定经费为1.5万元。卫计办、城建土管办按收益分成,具体如下:卫计办以2018年收益为标准,完成标准数,乡、卫计办按6:4分成,超出部分,按4:6分成。城建土管办,以2018年收益为标准,完成标准数,乡、城建土管办按7:3分成,超出部分,按3:7分成.

2.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在年度考核中,位列前三的,分别奖3000元、2000元、1000元,位列后三的,分别扣3000元、2000元、1000元。

3.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每引进实体企业1户,奖3000元,引进总部经济1户,奖3000元,其他引进税收的,按乡可得财力的3%予以奖励。

五、接待制度

1.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十个严禁”。原则上来客统一安排在政府食堂用餐。特殊情况需在外用餐的,必须先请示书记、乡长同意,由党政办在指定地点统一安排。

2.接待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为:村级30/人,县直单位副职及其他40/人,县直单位一把手及副县级以上领导50/人。

3.工作日、值班期间和执行公务的休息日,一律不准饮酒。商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

4.所有接待费用,每月由党政办核实确认。

六、财务制度

1.所有预算外收入必须全部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如有违反,依法依规处理。

2.支出费用必须凭税务部门印制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分管业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报乡长审批后办理支付手续。1万元以上费用和专项资金支付须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

七、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1.公共财物包括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是指办公室内部配备的所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有关附属设备等。办公用品是指办公室内部日常办公所需的消耗性材料,包括:纸、笔、本、文件夹、档案袋、信封、其他(计算器、订书机、剪刀、胶水、图钉、纸杯、茶叶等其他办公耗材)。

    2.所有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登记备案,统筹调度,统一采购、修护,办公室人员要爱护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如遗失或无故损坏,责任人要按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不再需要办公设备的,应及时交由党政办,办理移交手续。

3.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现象。

4.公租房租金及电费由党政办每年12月统一收取,上缴财政。

八、文件签发及印鉴管理制度

1.乡党委、政府文件由分管业务和分管党政办的班子成员审核后,分别由书记、乡长签发。

2.规范印鉴管理,党委公章须书记同意后加盖,政府公章须书记、乡长同意后加盖,各办印章须分管领导同意后加盖。

3.携带印鉴外出办事,需经书记、乡长同意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携带人对印鉴使用负责。

九、卫生制度

1.书记、乡长办公室由党政办负责清扫,公共区域由保洁人员负责打扫。

2.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确保办公区和生活区整洁卫生,并做到文明停车。

十、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1.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凭有关单位的正式文件通知,报书记同意。

2.工作人员外出学习期间,须做好工作衔接。

十一、车辆管理制度

1.E6032G、赣E6033G车由党政办统筹调配使用。赣E6216G车日常由党政办调配管理,周末及节假日由值班带班领导调配使用。

2.驾驶人员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

3.车辆必须定时清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

4.驾驶人员要做好车辆保养工作,做到小修自理,大修节约。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同意;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的,须报书记、乡长同意。

5.驾驶人员不得私用或外借公车,如私用或外借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二、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按沱字【2019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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