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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沱川乡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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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沱川乡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办(站、所):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沱川乡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沱川乡委员会    沱川乡人民政府

 201921


沱川乡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更好的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乡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具体分三个方面:(1)干部作风考核;(2)工作绩效考核;(3)挂点村()工作。

(一)干部作风考核

1、开会、学习制度

按党政办通知准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工作(学习)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

2、上下班制度

按照县政府通知的上下班时间要求,实行上下班打卡制。无故未打卡的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外出不能打卡的,一般干部需向分管领导请假,班子成员需向党政主要领导请假,并到党政办报备,否则以迟到早退论处。

3、请假制度

凡未按制度请假的以旷勤论处,每旷勤1天扣10分。每年请事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每超过一天,先抵扣年休假期,再超过每超一天扣1分。

4、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禁止在工作时间擅自脱岗、打牌、打麻将,禁止使用办公电脑、手机玩游戏、网购、观看影视娱乐节目、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等。每发现一次扣5,被上级检查(暗访)组发现并被通报的,作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离岗后未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每发现一次扣1分。干部所在办公室分管领导减半执行。

5、住乡制度

按要求实行住乡制度,无故未住乡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值班制度

严格执行值周及节假日值班制度,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乡领导抽查不在岗的,不在岗人员扣5分;上级部门抽查不在岗的,不在岗人员扣10分。

(二)工作绩效考核

鼓励各项工作争先创优,各班子成员所分管的工作,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班子个人及其所属办公室成员每人加10分;获市级表彰的加8分;被省级及以上通报的扣10分;被市级通报的扣8分;获县级考核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8分、6分、4分;获县级表彰命名为“先进单位”或“先进集体”等称号的加3分;县级考核位列倒数一、二、三名的,分别扣8分、6分、4分;获县委、县政府文件表扬的每次加2分,被县委、县政府文件通报的每次扣2分;获县级部门、单位文件表扬的每次加1分,被县级部门、单位文件通报的每次扣1分。

()挂点村(场)工作

挂点村(场)在年终考核中位居全乡排名第一的,挂点村(场)班子成员每人加4分,排名第二的加2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扣4分。挂点村(场)干部减半执行。

三、其他加减分项目

1、各挂点村出现进市、省、京访被登记的,每批次扣挂点村领导和干部4分、6分、8分,属于集体访的,翻倍扣分。进县非访或集体访的,每批次扣挂点村领导和干部1分。

2、宣传报道考核6分;具体考核标准参见《沱川乡机关干部宣传报道考核办法》。

3、推荐并引进实体企业每个加10分,如引进企业入园拿地每个加20分;推荐并引进总部经济企业且得到认定每个加5分。

4、参与祁婺高速项目征地,未完成任务少一户扣8分;参与华泰项目征地,每完成一户加10分。

5、民主测评考核10分;由乡党政班子领导及村支书对全体乡干部进行测评打分。

四、考核的实施

1、成立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日常资料的收集、汇总。

2、乡党委书记、乡长接受县委、县政府的考核。

3、本考核办法执行时间:20191-12月。

4、实施考核时间:在婺源县科级领导班子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公布后,实行考评。

五、考核奖核算

(一)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

(二)绩效奖÷100分×考核得分=考核奖金。

本方案由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未涉及的其它事项,由乡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沱川乡委员会       沱川乡人民政府

2019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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