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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沱川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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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沱川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直各单位:

    为建设“五型”政府,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树立“为民、务实、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沱川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现经2019年元月22日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沱川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总则

   第一条 便民服务中心是沱川乡设立的集中办理各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窗口办公场所,相关各项服务事项均在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理。

第二条 便民服务中心坚持科学规范、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原则,为办事群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第三条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集中受理,限时办结。

二、工作职责

第四条 成立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由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宋水源同志兼任管理办公室主任,程云辉、石志强同志为成员。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定期对便民服务中心人员进行督查考核。

第五条 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拟定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对需要上报、转报有关部门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建立代理代办制度。

(三)对进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勤考核。

(四)受理群众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五)对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进行指导。

(六)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后勤保障等。

   三、工作流程

  第六条 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的窗口为:农业农村、民政民生、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土管城建等5个窗口。

  第七条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六公开”、“六件管理”、“五制”运作模式。

() 六公开:即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法律依据、办理期限和收费标准在办公场所公示公开。

() 六件管理:对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代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三)“五制”:即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一般事项限时办结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责任追究制。

第八条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实行错时延时和预约服务。对已到下班时间还在办理事务的群众继续提供服务,直到事项办理完成为止;在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间及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受理群众各项事务;实行事项预约服务,群众可以通过现场、网络、电话等方式提前预约办理。

四、人员管理

第九条 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实行业务分管领导和便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双重管理,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签到、请假、值班按乡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 服务中心人员应整齐摆放好办公设备、材料文件、个人物品等,妥善保管好申请材料、档案文件、财物凭证等;按规定操作和使用办公设备,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关闭电器电源;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炒股、吃东西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 服务中心人员实行轮班制度,每天确定1人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当天大厅清洁卫生、电源管理(电脑、取暖器、电灯等)、开关门、接待、中午错时服务受理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

第十二条 服务中心人员由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负责督查考核,督查结果每周在乡班子会议上通报一次,考核结果每季度在乡党委扩大会议上通报一次,每次督查考核结果报乡党政办备案。

五、监督奖惩

第十三条 便民服务中心投诉电话:7243536,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乡党政办每月对投诉电话进行统计并反馈至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第十四条 每次通报督查考核结果运用于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总得分,对于得分优秀人员,乡党委将优先推荐先进个人、入党、领导后备干部人选、学习培训等。 

第十五条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遵守管理规章制度,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事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告诫和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提请乡党委和乡纪委监察办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中共沱川乡委员会

                          20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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