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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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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发〔2012〕2号
 
 
中共婺源县委 婺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的意见
 
2012 年是我县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 为坚定不移地实施大开放主战略,以更大的力度、更新的要求、更宽的领域推进新一轮对外开放,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实现中国最美乡村建设事业的新跨越,现就做好2012年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在全市一年进一位,经过五年努力争取进入全市第二方阵”的进位赶超目标,把开放型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着力破解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氛围不浓、重大项目少、外资项目引进难三大难题;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改进招商方式,拓宽引资渠道,突出抓好总部型企业引进、三大特色产业和各重点领域的招商,统筹外资外贸协调发展,全面推动开放型经济提速、提质、提效,努力实现我县开放型经济在全市排位整体前移。
二、目标任务
利用县外资金同比增长40%,达到26.46亿元;利用外资同比增长15%,达到3433万美元,其中现汇进资同比增长10%,达到1880万美元;外贸自营出口同比增长10%,达到8525万美元。力争全年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超亿元特大项目不少于8个;力争完成总部经济税收2亿元以上。
三、主要举措
(一)坚持高位推动,浓厚招商氛围
1 、实行县领导带头招商。 县四套班子领导要带头深入招商引资第一线,定期研究涉及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事项,指导帮助所挂钩乡镇和分管联系的部门单位开展招商工作,协调解决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和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项目继续实行县级领导挂点制,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目标、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工作制度,保证重点项目引进来、留得住、发展好。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县领导还要定期组织策划组织、亲自带队,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外出开展招商和项目推介活动,原则上全年需外出招商2次以上。
2 、强化单位“一把手”招商 。继续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一把手”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制度。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一把手”年内外出招商不少于4次,外出时间、人员、地址及项目信息等内容需提前三天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以书面形式报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核查。
3 、大力推进“以商招商”和“诚信招商”。 用好已落户我县的客商资源,以优质服务感动客商,让客商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牵线搭桥、引进更多的企业;密切与客商的沟通交流,借助客商的人脉关系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积极鼓励落户投产企业发挥优势,引进新企业、开发新产品、新上生产线。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对出台优惠政策、起草合同文本,以及企业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由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的各项服务,都必须结合本地实际讲求实效,不可急功近利、不作空头承诺,确保不失信于客商和企业。各类招商项目合同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商讨后,由招商责任单位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县法制办备案核定后方可与投资者签约。合同文本一旦签订必须认真履行,做到以诚信树立招商品牌。
4 、加快形成合力招商的良好局面。 进一步抓好宣传发动,强化舆论引导,把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力量聚集到招商引资上来。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继续给予奖励,坚决兑现到位,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各地各部门要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地缘、人缘、亲缘优势,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人力、物力、财力,迅速掀起招商引资新热潮,合力开创开放型经济新局面。
(二)发挥比较优势,提升开放水平
1 、突出发展总部经济。 依托我县资源、区位和品牌优势, 着力优化总部经济发展平 台, 成立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总部经济服务中心,进一步细化各项 工作流程和服务举措,配套完善和加紧落实合理、适度的优惠政策, 推进总部经济楼和总部经济服务基地等配套功能建设,着力培养和引进总部经济所需各类人才。注重建立和完善总部经济发展关系网,调动各方力量主动出击、上门推介,重点加强与我县总部经济有关联的企业人才联系,深入挖掘项目信息,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 重点围绕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积极引进商贸、科技、旅游和服务类企业,婺源籍人在外发展较好的企业,外来投资重点企业,以及其他各类企业(集团)总部或分支机构入驻。
2 、狠抓工业领域招商。 围绕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以“一园两区”为载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县工业园区注重发挥生态特色,结合婺源旅游发展趋势,重点围绕旅游商品加工、机械电子、新能源材料、绿色食品等特色产业,加快引进一批高科技、高回报、环保型工业项目; 围绕高科技项目的研发、生产,探索搭建高科技企业上下游企业产业链。 对县域工业发展急需配套的产业项目实行填空招商,重点围绕大型现代包装企业、现代物流企业加大争引力度。太白、镇头两个工业小区注重发挥互补功能,着力引进一批符合小区规划定位和功能布局的工业项目。 继续借助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把一些不适宜在婺源落户的项目引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使之成为我县工业经济新的发展平台和增长极。
3 、大力推进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招商。 抢抓国家乡村旅游度假实验区建设机遇,结合实验区建设发展规划,及早谋划储备一批前景好、潜力大、产业链长、带动性强、特色明显的招商引资项目,抓紧进行包装和推介,积极引进大企业投资婺源乡村旅游度假及产业配套项目,提高三产对财税的贡献率。结合旅游资源的收储,进一步加强旅游资源调控,大力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切实加快创意文化、休闲养身、森林生态、乡村体验、商务会展等高端旅游产品项目和旅游商品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注重依托产业引进配套项目,切实 加大对餐饮住宿、大型商场超市、休闲娱乐、文化演艺、医疗服务等配套设施引进力度,切实增强旅游接待和保障能力。
4 、切实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化招商。 立足婺源农业发展实际,充分把握生态、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开展农业产业化招商,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整 合全县茶业资源,积极引进大集团、大企业投资婺源茶产业,通过龙头带动,形成婺源绿茶大产业、大发展格局。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式,切实加强与国际或国内品牌企业、省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返乡创业人士等接触联系,积极推介婺源绿茶、山茶油、 “脂材药”多效林、高产笋竹、园林苗圃、 传统特色种养殖业等优势资源和产业项目,促进各类项目规模生产经营。紧紧抓住 全国休闲农业与旅游示范县建设机遇,大力培育休闲农业产业,打造一批休闲旅游农业星级示范点。
5 、统筹外资外贸协调发展。一是 坚持引进内外资并重,着力突破“外资”短腿。结合自身产业特点、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战略,放开外资进入范围,进一步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即对落户我县的外资项目,除享受招商引资项目一切优惠政策外,全部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特事特办。二是进一步挖掘潜力,积极引导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外贸出口。重点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现有出口企业搞好技改,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出口创汇群体,力争培育新的外贸出口企业;对县内已取得自营出口经营权资格且已发生出口实绩的企业继续实行奖励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外贸出口,不断做大出口总量。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招商效果
1 、建立严谨的目标管理机制。 继续实施招商引资目标管理,本着“乡镇为主、部门联动、量质并重、科学合理”的原则,将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县18个乡(镇、街道、园区)小分队、42个县直部门单位。 以总部企业和重大项目为重点,完成开放型经济各项任务,尤其是每个乡镇至少引进1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时确保完成总部企业税收任务; 没有下达任务的单位安排其挂钩服务重点项目或企业,年终一并组织考核。为随时掌握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动态,继续实行招商引资“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年底交总帐”制度,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调度制度,积极推动项目早日引进、开工、建设和投产达效。
2 、建立广泛的信息收集机制。 具体分为收集汇总、评估论证、交办跟踪、定期会诊四个环节。一是收集汇总环节: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每月25日前对项目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专门明确一名信息员,及时收集上报项目信息,且每月负责向县商务局提供1条以上新的项目信息。二是评估论证环节:由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月底对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论证,建立完善项目信息库。三是交办跟踪环节:对经评估论证后确认有价值的投资亿元以下的项目信息,按照“谁上报、谁跟踪、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上报单位安排专人跟踪;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信息,由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明确县领导挂点,成立项目推进工作小组专门跟踪。四是定期会诊环节:由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项目跟踪洽谈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应对举措。
3 、建立高效的招商服务机制。 严格落实招商引资项目综合服务工作制度,并从项目争取到落地实行全程“点单”服务。即经评估论证后确定为有价值的招商引资项目,由招商信息上报单位或招商引资牵头单位提出需要跟进服务的部门单位名单,明确项目推进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提出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的“三定方案”报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被“点单”的部门单位需安排专人与项目招引单位及投资商进行无缝对接、全程负责,为投资商提供所属行业相关的政策咨询、洽谈、评审、签约等各环节服务工作。项目决策、落户、经营过程中,由投资商、落户单位、项目挂钩领导和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推进的不同阶段进行指标量化评分,由县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作为年终综合服务评比和兑现奖惩的依据。
4 、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具体从资金奖励、抵算任务、税收分成方面进行分配或奖励。对引进总部企业落户我县的有功单位和人士按政策给予奖励;对引进总部经济企业的,按缴纳的税收抵算招商引资任务;对引进的项目和总部企业税收按新的财政体制实行分成。
5 、建立科学的考评奖惩机制。 继续 对招商引资和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实行分类考评,并 增设引进总部经济奖项。对招商引资类责任单位的考评,不仅注重项目引进数量和大小,还要兼顾项目引进后的投产产值、财税贡献、就业人数及对地方经济的拉动作用;对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类责任单位的考评,不仅注重考核小组结果,还要兼顾企业、群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意见。建立招商引资通报约谈制度,同时增加对损害招商引资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突出招商引资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招引单位、服务部门和有关人员,严格对照文件兑现奖励,对有功之人在政治上优先使用,确保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
(四)优化投资环境,增强服务意识
1 、优化政务环境。 本着“三分招商、七分安商”的理念,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外商投资项目手续代办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评议考核制和失职追究制。每季度由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商务局牵头,召集引资单位、投资客商和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参加招商引资服务的评议会,对各职能部门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等进行评议。对工作作风粗暴,服务不到位,严重影响婺源对外形象和投资环境的工作部门,要责成其主要负责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检讨,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优化法制环境。 以强化执法监督和司法保障,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法制环境。积极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外商投资企业,主动征求意见,及时解决外商投资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损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投资商的合法权益。
3 、优化用工环境。 认真研究利用好县内外人力资源市场,精心组织用工招聘会、校企对接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人才瓶颈问题。进一步加大就业培训力度,采取定向培训等方式,为企业培养符合岗位要求的实用型、技能型劳动者。鼓励进城或返乡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免费就业培训, 推动劳动力迅速进入企业就业。
4 、优化人文环境。 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招商引资”的观念,提倡诚信做人,诚信办事,诚信兴业,诚信服务,进一步弘扬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优良传统。注重在外来投资商中开展评选“荣誉市民”,积极帮助外来投资商解决其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大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人文环境,切实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考评办法
1 、招商引资考评(基本分100分)
2012 年开放型经济考评中,考核项目必须为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和农业合作社),且招商成果只能由项目引进单位和项目落户地所在单位分享(没有积极参与引进工作的除外),不能抵计其他单位招商引资任务。招商引资项目资金考核系数分别为工业项目资金类1:1.2,外资1:2,其他类1:1,引进总部企业的缴纳税款额度可以抵扣招商引资任务,每引进一家纳税100万元以上300万以下的企业拟认定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200万,超300万以上每100万税收拟认定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00万(不足100万税收的按比例认定)。具体分二项进行:
第一项: 实际进资基本分100分。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实绩÷目标×基本分”计算。下达了总部企业、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和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招商指标的,每少完成1个扣10分。
第二项: 项目加分
工业项目类:新引进1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的,加10分;每增加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的,再加10分,依此类推。
非工业项目类:新引进1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非工业项目的,加10分; 每增加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的,再加10分,依此类推。
此项加分每个5000万元以下项目认定引资单位不超过2家,5000万元以上项目认定引资单位不超过3家。
总部企业类:完成总部企业税收任务的,加10分。
第三项: 项目扣分
未完成总部企业税收任务的按“未完成数÷目标×20分”扣分。
2 、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类责任单位考评(基本分100分)
第一项:工作考核(60分)
(1)挂钩单位是否成立了服务机构,落实一名副职和若干名工作人员具体服务挂钩项目(企业),部门主要领导、挂钩领导和挂点人员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20分)
(2)帮助挂点企业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及办理相关证照等手续。(20分)
(3)做到廉洁自律,不接受企业的吃请、赠送,不向企业提不合理的要求。( 20分)
第二项:工作实效(40分)
(1)帮助企业完成预期目标任务(10分)。
(2)企业对挂点单位和人员服务的满意程度(30分)。按满意、较满意、一般三个等次评分,分别得30分、20分、10分(由被服务的企业法人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第三项:被企业或客商投诉情况(扣分项) 。企业对挂点单位和人员服务极不满意的扣100分,不满意的扣50分(由被服务的企业法人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为准),被投诉1次扣10分(以行政服务中心出具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扣完100分为止)。
第四项:主动招商引资情况(加分项)。 内资每新引进500万元的,加5分;外资每新引进10万美元的,加5分。
五、奖惩办法
1 、先进单位奖。 对经考评获得乡(镇、街道、园区)前三名的, 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奖,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各依次奖20000元、15000元、10000元;对招商引资责任类县直单位设三个奖次,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依次各奖20000元、15000元、10000元。未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招商引资任务及总部企业税收任务和 没有5000万元以上项目或亿元以上项目的单位当年不能评选招商引资先进 。招商引资任务年终考评未完成任务且排名倒数三名的乡镇和单位,由县财政分别扣减其公用经费的30%、20%和10%。
对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类单位获前三名的,授予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奖,奖金各10000元。商务局不参与评比,如全县招商引资总任务完成,则奖励20000元工作经费。
2 、招商引资品牌奖。 引进世界500强、国内200强和台企100大企业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项目,在签约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奖励引资单位或引资人5万元。引进企业正式投产后,继续按《婺源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婺办发[2009]8号)兑现税收奖励。
3 、引进利用外资奖。 对引进利用外资的,县财政安排10万元奖励资金,每引进100万美元的奖5000元,奖完为止。
4 、招商引资激励制度。 为激励全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发展总部企业经济,对引进的企业、总部经济企业等的单位实现税收按比例奖励机制。具体奖励标准:对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按引进的企业产生的税收县级所得部分(剔除奖励企业部分)的10%,自注册日起连续3年奖励给引资单位作为工作经费和奖金,奖金分配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对各乡(镇、街道、园区),按引进的企业产生的税收,根据现行的县乡财政体制分成,由各乡(镇、街道、园区)自行制定本单位奖励办法。各单位自行制定奖励办法的的奖励额度不得超过奖励所得。
 
附件:1. 2012年度全县招商引资任务分配表
2. 2012 年全县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类责任单位挂钩服务项目(企业)安排表
 
 
中共婺源县委
婺源县人民政府
2012 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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