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余自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何金开同志任综治办主任,免去其政策法规股股长、县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职务;
俞华同志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股长,免去其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职务;
徐志彬同志任环境影响评价股副股长,免去其污染防治股副股长、驻县行政服务大厅首席代表职务;
胡苇同志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副股长,免去其污染防治股副股长职务;
滕嵩同志任污染防治股副股长;
胡飞同志任县环境监察大队副中队长,免去其后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
汪青林同志的环境影响评价股副股长、污染防治股副股长职务;
汪自强同志的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中共婺源县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