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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行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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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行局党委班子成员

党建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

婺水党字〔201718

局直属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经研究,决定继续实行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局党委班子每个党委至少要联系一个党支部。要定期参加指导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其中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各1次,到基层党支部讲党课1次,坚持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各1次。 

2.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每年切实帮助解决1-2个实际问题。

3.局党委班子成员要切实改进作风,要真正沉下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既宣传教育群众,又学习基层群众的高尚品格和聪明才智。   

二、主要任务

1.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业务知识等,传达上级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宣传贯彻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

2.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了解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情况,积极引导党支部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检查督促所联系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保证组织生活的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落实,提高和增强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活力。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了解掌握演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引导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点评;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

    4.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联系点的实际情况,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做到硬件过硬、软件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加强对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
    坚持和执行好局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制度,采取每半年对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党委班子成员年终要向党委提交一份书面情况报告。党委对积极参加指导党支部部工作并取得实效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对没有履行职责,不能如期参加指导党支部工作的,要通报批评。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党建工作联系点调整安排

党委委员:程金环:水利机关党支部

    委员:吴爱林:大塘坞党支部

    委员:金世建:港口党支部

    委员:孙镜标:水利局老年机关党支部

    委员:朱利华:钟吕党支部

    委员:邱汉欣:长莘水电公司党支部

                 中共婺源县水利局委员会

                   2017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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