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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婺源县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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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婺源县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发〔202061

各乡镇(街道、园区)水利站,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婺源县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婺源县水利局

                           2020年10月13日

 

婺源县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

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及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百日会战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河湖卫士监督执法行动和水利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砂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巩固深化联合执法成果,持续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压实责任,创新举措,突出打击中小河流非法采砂行为,铲除群众身边涉砂黑恶势力,确保中小河流行洪安全维护河水域生态健康。

二、时间和范围

2020年9月下旬起至2020年12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县所有河湖水域。

三、行动任务

(一)严厉打击小规模非法采运砂行为

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突出交界水域、敏感水域和举报多发水域的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同时加强对小规模偷采、非法旱采形势特点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 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从要害处着手,把握关键发力点有效打击“蚂蚁搬家”式非法采、运、销产业链;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贯彻落实《上饶市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饶水字[2020]29号),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非法涉砂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整治效果。

)加强非法砂场清理整治

深入排查并依法查处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砂场,重点清理取缔非法砂场、堆砂点和非法砂石通,积极联系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摸排,及时上报本部门扫黑办核查处理,坚决打断非法涉砂利益链条。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上饶市水利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河采砂联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饶水发[2020]2号),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推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落实落地;健全监管机制压实乡镇村监管责任,积极发挥监管作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拓宽信访举报渠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强大合力,打一场维护良好河湖生态的人民战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年度重大执法行动统筹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密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要创新举措系统发力,破解小规模非法采砂问题治理难点,及时提炼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和纸质媒体,广泛开展河道保护、采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护河湖、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大宣传攻势。

(三)加强调度督导。按照“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地切实履行职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指挥协调重要、复杂情况及时会商,联合处理。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地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一是要加强执法联动,强化水利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做到信息共享,有效形成打击合力。二是要加强行刑衔接。在整治行动中,对盗采砂石价值超过5万元以上或盗采砂石行为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防洪安全的,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要积极加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衔接。对符合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的18类,以及全省水利系统重点打击的5个方面黑恶势力情形的涉黑涉恶线索,要按要求及时报送当地扫黑办及水利局扫黑办。同时,整治行动中应加强工作成效梳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并于12月15日前向水利局报送百日整治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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