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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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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水利站各水电站: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赣水农水字〔20201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村水电度汛安全,决定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水电站全覆盖检查。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水电站。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双责任主体履职情况。按照《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并公布全县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人的通知》要求,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否认真履职;现场是否设立公示牌对责任人公示;相关责任人是否变动并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2、安全度汛措施情况。防汛责任制是否落实;防汛预案是否编制、审批并严格执行;防汛队伍、物资、备用电源等安全度汛保障措施是否落实。

3、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值班人员配置是否合理,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新员工是否进行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等。

4、主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大坝(闸坝)、前池、引水渠、压力管道、厂房等水工建筑物是否完好、运行正常;闸门、启闭机、压力钢管等金属结构是否完好、运行正常;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是否完好,是否运行正常并定期检修维护等。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台账记录是否清晰,是否形成排查、登记、整治、销号“闭环”管理。

6、生产作业场所安全情况。厂区是否整洁;工作人员着装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并合格有效;安全工器具是否合理配置并完好、试验合格;作业场所是否设置齐全合格的安全护栏或警示牌等。

7、其他有关情况。核查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上报、处理情况;核查2019年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

三、检查组人员及时间安排

本次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检查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共分四组,每组三人,检查时间安排为6月15日至6月19日。

第一组:组长  吴爱林    组员  詹亮  汪志勇

检查范围:段莘乡(3座)、溪头乡(3座)、思口镇(3座)、蚺城街道办(1座)

第二组:组长  朱利华    组员  程淦泉   余志敏

检查范围:江湾镇(8座)、秋口(3座)

第三组:组长  金世建    组员  王永伟  王红平

检查范围:大鄣山乡(4座)、沱川乡(3座)、浙源乡(2座)清华镇(1座)

第四组:组长  邱汉欣    组员  张敏超  胡伟平

检查范围:许村镇(4座)、赋春镇(3座)、珍珠山乡(1座)紫阳镇(1座)

四、检查要求

1、检查组在检查后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和当地乡镇部门反馈检查情况,并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在各电站自查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限期不整改的电站,将报请县人民政府通知供电部门对其解网。

    联系人:程淦泉    电 话:13755349090 

  


    婺源县水利局

     2020年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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