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婺源县河道采砂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婺水发〔2017〕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蚺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饶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饶办字[2017]29号),《2017年上饶市河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饶府厅字[2017]55号)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活动涉及全县所辖河道,重点为乐安河婺源管辖范围河道。
二、整治目标
以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为抓手,以治理水环境污染、保护水生态、珍惜水资源为目标,通过加强采区现场监管,严格规范可采区采砂作业,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建立依法、科学、有序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三、整治内容
重点查处无证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等违法行为。一是严厉打击禁采区和禁采期内进行偷采、盗采及无序开采的采砂行为;二是整顿采区未按规定的采砂地点、范围、作业方式和期限进行正常作业的行为;三是整治采区在生产过程中,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河,造成河水浑浊的问题;四是坚决取缔无证采砂和非法淘金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宣传发动,形成高压态势,营造浓厚的综合整治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8―9月)
明确专项整治工作打击的重点区域和对象,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依法打击惩处涉砂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巩固阶段(10―11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整理,转化为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建立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沿河各乡镇和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从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要求上来,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2、分工负责、通力合作
沿河各乡镇和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精兵强将立即行动,围绕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切实依法履职。要加强工作协调,互相配合,密切协作,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真正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有效地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
沿河各乡镇务必高位推进,主动作为,履职履责。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履行职责,服从调度。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到位、任务完不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工作成绩显著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扬。
4、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沿河各乡镇和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持露头就打、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婺源县水利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