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婺源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影响社会
稳定矛盾问题集中摸排与滚动排查化解
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婺水发〔2017〕6号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
现将《婺源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集中摸排与滚动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登记表
2.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集中排查数据统计表
婺源县水利局
2017年2月26日
婺源县水利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6日印发
婺源县水利局关于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集中
摸排与滚动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维稳办的相关部署要求,全力做好2017年水利系统社会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特制订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聚焦问题导向,以集中摸排调研为基础,以滚动排查化解为补充,围绕“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效果好”的总要求,摸清找准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综合运用多元化解手段方法,创新制度机制,夯实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精细化防范、化解、管控各类风险隐患,推动从严从细从实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水利系统各单位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坚持集中排查与滚动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地走访排查与数据分析排查相结合,并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载体,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规模性聚集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婺源县水利局摸排与滚动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江玄文
副组长:金世建 程金环 孙镜标 朱利华、
邱汉欣 胡钦志
成 员:王 建 宋秋发 吕礼元 赵云龙
陈永忠 方永辉 候孝荣 李小平
胡永光 李柳芬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由李柳芬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水利系统摸排与化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信息报送、督导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此次摸排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放在涉及政治安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领域,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规模性赴省进京上访、可能导致采取极端方式表达个人意见或诉求等重大不稳定事件的矛盾问题。
(一)危害政治安全的因素。着重摸排境内外敌对势力组织策划的捣乱破坏或滋扰活动,特别是插手利用环保、劳工、司法等领域及特定利益诉求群体“维权”活动,利用网络制造、传播政治谣言,挑起群体性事件,推动“社会运动”,策动“颜色革命”,以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婺从事政治渗透等情况。
(二)资源权属方面的涉稳问题。着重排查因水资源、砂石矿产资源权属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
(三)涉水环保问题。包括企业、餐饮业、项目建设等生产排放不达标,造成不稳定问题和隐患的。
(四)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涉稳问题。包括非法融资,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利益受损人员串联策划的集体“维权”动态。
(五)意外死亡引发的涉稳问题。因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导致非正常死亡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六)因个体诉求可能引发恶性或极端事件的矛盾隐患。
四、方法步骤
(一)集中摸排调研阶段(2月至3月)
1.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县水利局成立分管综治、信访、等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地集中摸排调研工作,直接深入重点单位蹲点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协调调动各方资源就地解决问题。局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主要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开展集中摸排调研,建立本系统不稳定问题和隐患基础台账,依法按政策做好矛盾化解稳控工作。各单位也要细化工作计划,并将工作计划及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于2月26日前上报。
2.深入一线摸排。2月26日开始,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摸排调研,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围绕上述十二个方面重点内容,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以可能危害政治安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群体聚集“维权”、可能采取极端方式表达诉求为衡量要素,逐单位深入群众,全面摸排了解情况,广泛访民情、听民意,发现不稳定问题和隐患。2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版报送局办公室李柳芬处。
3.建立规范台账。对摸排调研出来的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按照上述十二个方面分类逐一登记造册(见附件1),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做到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数据标准,便于核查检查和统计分析。
4.落实防控化解措施。对涉稳突出问题,要在深入分析矛盾问题成因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防控化解方案,逐一落实防控化解责任和措施,确保有效控制、妥善化解。
5.组织开展督导。3月3日前,结合全国“两会”维稳安保工作,委里将对各单位集中摸排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活动。
6.及时总结上报。集中摸排调研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3月31日前总结上报集中摸排工作开展情况和矛盾问题统计分析情况(见附件2)。
(二)滚动排查化解阶段(4月至12月)
滚动排查化解工作按照集中摸排调研的12个方面重点内容,结合稳定形势的变化情况和中心工作,局里牵头组织实施。
l.定期滚动排查。局属各单位每周,局里每半月组织开展影响稳定矛盾问题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时报送县委维稳办。
2.强化分析研判。按照集中摸排调研阶段的工作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建立规范台账,落实防控化解措施。尤其要注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找出规律特点,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3.建立矛盾问题销号制度。对集中摸排调研和滚动排查化解阶段建立的台账,局属各单位要强化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化解稳控进展情况。对问题确已解决、人员教育转化到位且情绪稳定的,及时予以销号。
4.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会议,调度集中摸排调研和滚动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的形成原因及暴露出的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强的解决方案,着力出实招、硬招、新招。对重大涉稳问题,及时报请县维稳办研究解决,并跟踪督促。
5.开展专项督导。10月份,结合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将组织开展第二次专项督导活动。
6.加强通报调度。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有力,矛盾问题发现得早,解决得好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该摸排,解决的矛盾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解决的,予以通报批评。请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9月27日、12月27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摸排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本单位的维稳水平。
(二)强化工作落实。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影响本行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开展好专项行动。同时,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开展系列集中清查行动。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考评,对因责任不实、措施不力,引发重大涉稳事件的,严格倒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