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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思口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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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行为,推进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婺源县委、县政府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各村居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级会计代理制度

(一)、全面实行会计代理。村级集体将所有涉及财务活动方面的记帐、核算、管理等工作,全部委托移交给村账镇代理办公室,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独立建帐全面核算。村财镇代理办公室按委托代理村核算单位独立建帐、规范核算;村集体所有经济业务都必须纳入一本帐核算、严禁搞帐外帐。

(三)、村级财务实行结报制。由村报账员负责本村一切经济业务的结算申报以及收支和各类往来明细帐的结算核实工作。一般每季定期结报一次,特殊情况及时结报。

(四)、规范会计核算。村财镇代理办公室严格执行帐款分离管理制度,配齐代理会计、出纳等职,严禁既管帐又管钱;严格按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建帐,全面、及时、准确核算,按月结帐;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每月末必须编制好各类月度会计报表,每年末编制好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

二、收入资金管理制度

(一)、实行村财镇代管制度。村集体历年的货币积累资金、各项收入、财政补助、征地补偿费及回收的往来资金等村集体的各项资金,都要及时、全额解交村级资金专户统一扎口管理。对村账镇代理资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平调。

(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集体各项收入必须在取得收入三天内或月末集中缴交(对于零星小额收入)在财政所设立的村级资金专户入帐,先入帐后支出,严禁收入不入帐、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村财镇代理办公室现金收付要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村报账员负责备用金的领用,备用金控制在2000元之内,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四)、严格现金支付审批手续、村报账员对手续不完备、不合理的付款有权拒付,并可直接向村财务负责人或村主要领导反映。

(五)、帐款核查。镇村财镇代理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现金、存款进行盘点核查,并每月定期与各村报账员对账。

(六)、各种有价证券在会计帐内核算外,要建立登记簿,明确专人保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三、费用支出审批制度

(一)、村级费用支出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各村年初编制支出计划,年中严格按计划使用,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二)、定期限时报支。村集体发生的费用支出,由村报账员按月定期结报,特殊情况及时结报,所有费用支出必须在当月内与乡代理会计全部结清。

(三)、按程序结报。费用支出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证明人签字、盖章,报经村党支部书记审核,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村报账员报帐结算。经民主理由小组审查确认的不合理费用支出,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对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手续不齐全的凭证,村报账员和镇代理会计有权拒报、有权拒绝入帐或付款。

四、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债权债务台帐管理。村报账员负责建立债权债务台帐,每月与乡代理会计核对一次,并负责与债权债务人核对、备查、结算。

(二)、债权分类管理。对有偿还能力的各项欠款,要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常年催缴。对确无偿还能力的农户税费尾欠款或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可以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评议,确定减免金额,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审核后予以核销,核销对象和金额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控制新的债务发生。不得举债支付非生产性开支。村确需借贷的,必须先经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办理借贷手续,并落实好还贷资金来源。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进行借贷,均视为无效,不得入帐,债务一律由个人承担。

(四)、严禁支付超规定利息。村集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外单位或个人举借高利率资金,所有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信用社贷款利率上浮20%的限额。超标准付息部分集体不得报支。

(五)、民主确定债务化解方案。村干部对村级债务应当常抓不懈,对债务化解具体方案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讨论确认后实施。

五、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一)、民主议事决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由村委会提议,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人员讨论通过,形成书面记录,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限额收取。一事一议筹资以村为单位,按居住地常住人口,人均负担不得超过当年政策规定的标准或专项公益事业的预算。一事一议筹劳按全村劳力为基数,每劳动力负担工日及以资代劳款不得超过当年政策规定的标准。

(三)、专款专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弥补村干部报酬和村行政开支的不足,不得随意预收、透支或追加。

六、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固定资产及资源台帐管理。资源管理中心要按村建立固定资产及资源台帐,准确掌握动态,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统一招标管理。集体固定资产购置、出售、出租以及集体资源的发包、较大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凡涉及到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或经营权变动的都必须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负责公开招标。未经统一招标擅自变更村集体资产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和得益权的,一律视为无效、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制管理。村报账员负责固定资产核实登记,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

(四)、民主决策管理。凡涉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得益权的变更、变动的事项,都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或监督(理财)小组讨论通过。

七、民主理财管理制度

(一)、规范建立民主理财组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每村一般3-5人,任期与村委会任期同步。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当接受村财镇代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民主理财日常监督制度。民主理财小组依法享有检查、监督、公布村全部经济活动情况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职权。民主理财小组组长负责日常经济活动的审核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记载理财情况,报告理财结论,公布理财结果。

(三)、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财务须定期不定期公开。一般每年公布不少于四次;有条件的村应每月公开;对专项的、重大的财务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开;对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求公开的专项或重要的财务活动,村集体应当单独公布,并附其说明。

(四)、先审核后公开制度。财务公开由村财镇代理办公室根据政策规定,农村实际和群众要求编制公布方案,经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监督(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村报账员负责公布。

八、票据档案管理制度

(一)、专用票据的管理。《婺源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列为专用票据管理,由村报账员负责领用,村财镇代理办公室明确专人管理、使用和监督。对票据保管不善或遗失的视为失职行为,应予通报批评并承担其相应责任。

(二)、专用票据的使用。严格专票专用,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使用《婺源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不得使用其他非法票据

(三)、专用票据的领用。规范资金和票据管理,各村统一到镇村财镇代理办公室领用专用票据,每村限量一本,缴销时票款要一致,先结算资金,后缴销票据,再领出下月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开票,结算时以开出的专用的发票存根为准。

(四)、档案集中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会计档案、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等各村要集中统一保管,严格按档案管理办法保管档案

九、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一)、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凡是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报账员和代理会计),都必须接受县、镇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必须取得农村会计上岗证书,凭证上岗。

(二)、会计人员使用。村报账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决议,镇经管站核准、镇政府批准,并报县经管站备案。任何个人不得任意随意撤换会计人员。

 

                                  思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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